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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时期

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称汗,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同年展开对明朝的战争,后死于对明战役。

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清太宗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大清”,年号“崇德”,史称清朝,因统治者是满族,故又称“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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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八年,皇太极病死,第九子福临继位,年号“顺治”,其叔多尔衮摄政。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领的农民起义军攻陷北京,崇祯皇帝被逼往煤山自缢,明朝灭亡。此时驻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降清,摄政王多尔衮乘机入关,击败李自成,攻占北京。

同年,顺治帝迁入北京,自此布告天下,大清王朝正式开始。其后,剿灭大顺残余势力、大西政权、南明永历,历经二十多年的战争,基本统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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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顺治开始以银为钱币,钱与银的兑换使用,给民间交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古代赋税制度都是以谷帛进行缴纳,之后使用铜钱,因为铜钱量大难以赍运,因此使用纸钞和白银,然而纸钞虚而白银实,纸钞容易破烂而白银则可以长久,纸钞不容易零星使用,而白银可以分割称重,其得失自然可以判断。然而前代唯恐钞法阻滞,竟然禁止白银与铜钱使用,使用白银者以奸恶论处,以铜钱与白银交易的,掠治其罪,使得本末倒置。

顺治十四年,定下直省钱粮兼收银钱的律令,户部建议直省征纳钱粮大多收银,导致钱多壅滞,应上下流通,请求批准白银与铜钱兼收,以银七钱三的比例为标准,白银尽数起解入京,而铜钱则充存留之用,永为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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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旬万寿庆典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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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六年分漳州府龙岩县军器民辨价脚银五十两


顺治十八年(公元1662年),年仅八岁的康熙帝即位,在位60年,期间撤三藩,削弱地方政权,收复台湾,平定回族及准格尔叛乱,巩固了国家政权的统一,加强了中央集权,为以后的乾隆盛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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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税局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康熙皇帝决定裁撤三藩。三藩之乱历时八年,占据南方半壁江山,而云南、贵州、湖南、四川等地皆是朝廷税赋上缴的重地,因此在经济上给朝廷造成了极大地损失,军费开支庞大,财政困难,入不敷出。危急时刻,康熙下令捐输助饷,以解朝廷燃眉之急。清朝魏源《圣武记·卷十一》曰:“康熙初,三番叛逆,国朝捐输助餉,始於康熙初三藩之变。”捐输征收性质为“捐”,朝廷面临战事危机,怕强征引起民变,这也是康熙皇帝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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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捐输局


开捐三年,朝廷所得甚少,仅入二百万,只得酌情增加课税、追缴田赋等措施来增加朝廷收入,以供国用。

由于是捐输,故数目不大,十六年宋德宜奏言:“频年发帑行师,度之不继,俯允廷臣之请,开列捐输,酌便济时,天下万事共知焉不得已。计三载所入二百余万,其捐纳最多者莫如知县,至五百余人。请勑户部限期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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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输六年匠张恒益


由以上记载可见,“捐输” 起于康熙十二年三藩之变以后,止于十六年,是一种朝廷危急时刻由各地官员及乡绅百姓自愿助国的财物,由朝廷统一收集后上缴至国库的特殊产物,强调为“捐”,故康熙时期的捐输不应看作是税收,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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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福州府清军海防厅屯粮银纳户执照


康熙二十三年,同意吏部侍郎陈廷敬建议恢复铸造过去重量为一钱的铜钱,久之,铜钱价值昂贵如初,于是下令禁止哄抬钱价,规定一两白银交换铜钱不得少于一千枚,然而铜钱价值终究不能平抑。至康熙末年,一两白银交换铜钱八百八十至七百七十枚。

康熙二十四年,内阁学士徐乾学上疏曰:“自古皆古今钱相兼行使,听从民便。”并遍举历代旧事,皇帝同意了他的看法。康熙四十一年,规定新钱一千枚准白银一两,旧钱一千枚准白银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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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一年分银五十两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曰:“五十一年,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廷议:五十年以后,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仍五岁一编审。”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使得丁银数额稳定下来,相对减轻了贫民负担,较少了因为人头税而产生的贫民逃亡,又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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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政权建立之初,国家尚未实现统一稳定,战争不断,百姓伤亡甚多。从明末天启年间至顺治时,全国在籍人口及在册耕地大幅减少,国家动荡,经济衰退。清政府为了招抚流亡,恢复社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国家政权,以明晚期仅存的《万历条鞭册》为依据,进行赋役的征收。在其征收的过程中,清政府逐渐体会到了《万历条鞭册》中“摊丁入亩”措施的合理性,加之在康熙后期,国内土地兼并严重,造成大量的人口流动,一邑之中,有田者十一,无田者十九,丁额缺少,丁银流失。财政徭役以丁,他们便主张“丈地计赋,丁随田定”,即实行“摊丁入亩”,按田定役或摊丁入亩的制度比按人丁定役的里甲制度要稳妥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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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23年,雍正帝继位后,在吏治、朝政、军机、土地、籍贯等方面实行了很多新政,其中“摊丁入亩”就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赋税制度改革。

地,即地赋;丁,为丁税。清制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丁,凡丁皆需服徭役或缴丁税。所谓“摊丁入亩”,即地丁税银,就是废除了以前的人丁税,将田赋和丁银合在一起收缴,丁随地起,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中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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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婺源县丁地银纳户执照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一》曰:“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广东诸省已有行之者。至是准直隶巡抚李维钧请,将丁银随地起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嗣后直省一体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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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府纹银地丁


条例规定,每亩地征收银一两,丁银二钱二厘。这是直隶省的征收标准,全国其他的省份根据情况各自摊入征收的标准又不同,于是地赋一两,福建摊入丁银五分二厘七毫至三钱一分二厘不等;山东摊入一钱一分五厘;河南摊入一分一厘七毫至二钱七厘不等;甘肃、河东地区摊入一钱五分九厘三毫;河西摊入一分六毫;江西摊入一钱五厘六毫;广西摊入一钱三分六厘;湖北摊入一钱二分九厘六毫;江苏、安徽摊入一厘一毫至二分二厘九毫不等;湖南地粮一石,征一毫至八钱六分一厘不等。自此以后丁徭与地赋合二为一,百姓除了缴纳地丁银以外,没有其他徭役了。只有贵州、奉天户籍未定,仍然按照地赋和丁银分开征收。另外山西阳曲等四十二个州县,也另外编定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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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地丁


摊丁入亩的实行,解决了贫民地少人多的状况,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助于国家的税收和政局稳定,也标志着从雍正开始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制度被废除,使得赋役平均,《清史稿》言:“自后丁徭与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地丁银锭在四川等地多有发现,一般为三戳记,上有县名、匠名、纪年,三者缺一不可,如有成色、重量上的差错,便于事后责任追究,为摊丁入亩实行以后白银征收地丁上缴国库的证明。存世的清代四川地丁银锭,大多数都是光绪至宣统年间所铸,从实物看,无论是何州县或者年号,其银匠名号多为“涂裕盛”、“周源义”、“恒足生”、“兴隆号”、“兴顺源”、“坤甡永”、“裕泰德”、“恒泰裕”、“宝源通记”等,光绪以前发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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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县足色地丁


雍正帝勤于政事,改革赋税,整顿吏治,岁征银二千六百三十余万两,奠定了国家富强兴盛的基础。十三年(公元1735年),雍正帝去世,四皇子弘历继位,年号“乾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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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初年,由于对铜的严格管理,使得京师铜钱价昂,银一两仅易铜钱八百文,浙江布政使张若震上奏说钱贵是由于私自销毁,铸造成铜来谋利,如果配上铅、锡,则因为铜质不纯而销铸无利,称作“青钱”,与黄钱一起流通,乾隆采纳实行。并规定对铜钱私造者,为首及匠人绞监候,重新申定严禁贩运及囤积制钱,凡是囤积制钱百千以上者,以违例论。上谕廷臣曰:“今之言禁者,亦第补偏救弊,非能正本清源也。物之定直以银不以钱,而官民乃皆便钱不便银,趋利之徒,以使低昂为得计,何轻重之倒置也?嗣是宜重用银,凡直省官修工程,民间总置货物,皆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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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邵武县地丁执照


乾隆提出物品的价值定位是以白银作为本位,而不是铜钱,而官绅百姓都使用钱而不是银,因为钱贵而银贱,趋利之徒,利用价格浮动的高低来获取利润,怎么会把白银和制钱的轻重本末倒置呢?以后还是继续以使用白银为主,凡是官府所需花费及民间交易货物,都要使用白银。由此可见,白银在清代无疑承担着主要支付手段的职能,自朝廷明令规定,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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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州府五十一年


通过《皇朝文献通考》记载,我们可以看出,自顺治开始,各种赋税上缴,民间交易便银、钱兼收,并有明确的兑换比例,听便行使。至乾隆年间,多次议定用银用钱事宜时,上谕多次明示,提出物品的价值定位应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而不是铜钱,如购买什物器用,其价直之多寡原以白银为定准,初不在钱价之低昂,今官绅百姓都使用铜钱而不是白银,其应用银者皆以钱代替,而趋利之徒又复巧诈,利用价格浮动的高低来获取利润,百出使钱价低昂,以为得计,怎么会把白银和铜钱的轻重本末倒置呢?不但商民情形如此,官员办公亦有沿习,如直隶兴修水利,采买布疋等从府库中领取白银后,再兑换成铜钱运往,其他的官项花费大率类此。本来从府库中领取的是银两,报销亦以银数核算比较方便,何必再兑换成铜钱使用,江浙地方皆用银交易,精确至分厘,没有见到什么不方便的,以后官发银两之处,除工部应发钱文者仍用钱外,其他支领银两俱即以银给发,至民间日用亦当以银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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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州五十九年


经大学士九卿商议后,上奏凡各省修理城垣仓库等项,从府库中领银,除零星买卖准其用钱至总置货物,其他的都用银交易,并通知各督抚及地方官,出示告示恳切规谏,使商民皆知以银为重,不得专使钱文,有利于民间交易,皇帝同意了此项奏请,以后还是继续以使用白银为主,以钱辅银,按银与钱相为表里,二者不容畸重,凡是官府所需花费及民间交易货物等一切行使,大抵数少则用钱,数多则用银。由此可见,白银在清代无疑承担着主要支付手段的职能,自朝廷明令规定,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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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乾隆四十六年六月五十两


除此之外,我们从大臣们的奏请中,还可以得知白银在商民行使时成色不一,自十成至九成、八成、七成不等,并且各省份的名称又有不同,如江南浙江有元丝等银,湖广、江西有盐撇等银,山西有西鏪及水丝等银,四川有土鏪、柳鏪及茴香等银,陜甘有元鏪等银,广西有北流等银,云南、贵州有石鏪及茶花等银,此外又有青丝、白丝、单倾、双倾、方鏪、长鏪等名色,五花八门,精彩纷呈。这些称谓与我们现在的叫法出处很大,如四川圆碗、湖南龟宝、广东砝码、陕西槽锭、云南牌坊等,皆是因为根据各自造型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所致。所有各省份这些银锭,根据其髙下轻重不同,所抵钱之多少不同,实可各随其便流转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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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阜乾隆五十二年潮运同正记


至乾隆三十一年,岁征白银四千多万两,是雍正朝的两倍。自清朝顺治开始至乾隆中期,国家兴旺强盛,百姓富足乐业,史称“康乾盛世”。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一》曰:“乾隆四十一年,户部奏准各直省解京银两,无论元宝、小锭,必錾凿州县年月及银匠姓名。”以此保证上缴国库的白银成色质量。乾隆年间的银锭发现较少,多为五十两,都是进解朝廷的官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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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乾隆五十四年八月广府东记


经过清朝几代皇帝的治理,让清王朝进入盛世时期,但同时,也是清王朝酝酿衰退的开始。乾隆后期好大喜功,生活奢侈,六下江南,大修宫殿、园林,大兴文字狱加强对汉人的思想统治。吏治逐渐腐败,闭关自守,任用佞臣和珅,贪污成风,人口暴增与乡村土地兼并严重,致使发生白莲教、天地会等反清组织暴动,社会矛盾急剧变化,大清帝国逐渐走向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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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乾隆五十二年潮运德合记


至乾隆末年,岁征银二千九百九十余万两,粮八百三十余万石,与中期相比,减少了岁征三分之一,可见国力下降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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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八宝小银锭


乾隆六十年,禅位于皇太子永琰,即嘉庆皇帝,退其位称太上皇。嘉庆虽得皇位,但不得其实,朝政仍然被太上皇乾隆控制,和珅受宠信独揽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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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三年合意号范玉


直至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乾隆去世后,嘉庆帝才得以亲政。然后惩治贪官和珅,肃清其党羽,整顿吏治,但是到乾隆末期,地方上已经出现白莲教等叛乱,到平定前后用了近九年的时间,耗费白银达二亿两之巨,加上吏治的腐败,已经是千疮百孔,嘉庆皇帝虽有心,但却未能解决国家的根本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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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嘉庆九年八月信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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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嘉庆九年


十八世纪正是世界工业革命兴起的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正在由手工业向机器工业过渡的阶段,机器的发明运用代替了原始的手工作坊,是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大转变和飞跃,但是嘉庆皇帝继续推行前朝的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固步自封,不求发展,导致清朝落后于西方世界大潮,继续走向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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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邵武县地丁正耗银执照


至嘉庆中期,川、楚、陕用兵剿灭白莲教,黄河泛滥,使得消耗巨大,而各省拖欠赋税日增月积,仓库所储,亦渐耗矣。嘉庆十九年,命各省银解部,随到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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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嘉庆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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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四年泉源刘炳


公元1820年,嘉庆病世,道光皇帝当年即位,此时,清朝正面临着最严重的内外危机。至道光初年,英国开始把鸦片大量输入中国,荼毒百姓,并从中大发横财,由于输入大量猛增,英吉利大船终年停于零丁洋、大屿山等处,名曰“趸船”,凡运鸦片烟至粤者,先存放于趸船,然后经海关进入,与经销商商议好价格后给单,然后经销商持单据雇快艇至趸船,凭单取土。其快艇名快蟹,械炮毕具,行驶如飞,兵船追捕不及。灌输内地后,因吸食上瘾,精神上难以控制,获利颇多,故愈禁愈烈。除烟土外其他各项货物,亦多从趸船私售。关税偷漏,导致白银大量外流,朝廷多次驱逐严拿,而趸船停泊、快蟹递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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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邵武县丁耗银业户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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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西洋与中国进行贸易往来,以货物交换白银,外国船只违反禁令,每年流出的白银达千万两之多。而大髻、小髻、蓬头、蝙蝠、双柱、马剑等各种番银,也暗中输入内地牟取利益,从福建、广东通行至黄河以南。外国商人又夹带番银到各省海口,表面上购置货物而实际上购买白银,以致洋银日益增多,国内纹银日益减少价格昂贵。皇帝忧虑,命令两广总督严厉申明禁令,然而洋银不在禁止之列,仿铸的广板、福板、杭板、吴庄、行庄,照旧消耗着中国的白银。御史黄爵滋奏请禁止纹银出洋,又制定章程,违犯者从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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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一年足什


道光十七年,诏令沿江沿海各督抚、海关监督,饬令属下严格稽拿偷漏白银者,定功过,行赏罚,然而中国境内的白银几乎耗费殆尽,每一两白银交换铜钱多达二千文。朝廷大臣谋划提高钱价以降低银价的办法,终究没有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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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年月祁县


道光十八年,鸿胪卿黄爵滋言:“自烟土入中国,粤奸商句通巡海弁兵,运银出洋,运土入口。查道光初年,岁漏银数百万;十四年以前,岁漏二千馀万;近年岁漏三千馀万。此外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年复一年,伊于胡底。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实力查禁,宜加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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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九年宾川州课


上韪其言,道光皇帝决定严禁鸦片入口。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派遣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禁烟,截获趸船烟土二万八百八十余箱,并在虎门海滩当众销毁,并拟定禁烟章程,凡开设窑口及烟馆,与兴贩吸食,无论华洋,均拟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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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七年石膏井


虎门销烟,触犯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以此为借口,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六月,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由于清政府一直以来的闭关锁国政策,已经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的发展,对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一无所知,因此战事一开,英国船坚炮利,很快围困珠江口,攻占浙江定海,直逼天津大沽,道光皇帝大为震惊,无奈派遣琦善等人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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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二年(公元1842年)八月,清政府与英国签下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赔款两千一百万元。《南京条约》签订后,美国、法国接踵而至,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严重损害了中国的独立主权。鸦片战争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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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公元1849年),国库日益空虚,鸦片战争后的割地赔款等,使得道光皇帝在内外交迫中积劳成疾,道光三十年正月宣读诏书后病逝,皇子奕泞继位,年号“咸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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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腾越抚民府条公耗羡等银执照


咸丰四年,因太平天国起义发展迅速,东南产粮区迅速脱离了清朝的控制,被太平军占领。战争开始以后,四川等省向百姓办理钱粮借征,以充兵饷。总督裕瑞奏请劝谕绅民,罢除借征,按粮津贴。四川省首先在田赋正税之外,每征地丁正银一两,加征津贴一两,每年与地丁一起开征、交纳,各省附后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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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二年九月太和县


清王朝为了保证国家对军政用粮的需要,加重了对其他省区的田赋征收。初因承办巨额军需协饷,开征按粮津贴,本是附加于地丁钱粮上的一种临时性税收,但官府自咸丰四年开征,每年都向朝廷奏报续办,至宣统三年满清灭亡止,五、六十年间从未停征,按粮津贴由此成为国家正常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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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五年顺宁县


咸丰年间的津贴银锭所发现不多,光绪年间的多有流传,如“大竹县、二十五年津贴,匠恒足生”、“大邑县,二十六年津贴,匠周源义”、 “铜梁县、二十四年津贴、匠周源义”、“绵竹县,三十二年津贴,匠恒足生”等,锭面錾刻地方官府名、年号和匠名,有的还錾刻有税种名称,以四川地区发现为主,因比较少见,所以价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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隣水县津贴


咸丰镇压太平天国之际,英、法两国借口“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再次发动对华侵略,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联军于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由天津登陆,逼近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避暑山庄避难。不久联军攻入北京,有“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遭遇浩劫,被洗劫一空,古籍文献、金银财宝、艺术珍品损失不计其数,并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共赔偿白银两千七百万两,而俄国趁火打劫,侵吞北方六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中国从此进入半殖民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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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皇帝从继位后,国家动荡,各地起义不断,直至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才平定太平天国运动,国库白银入不敷出。《清史稿》记载,咸丰三年,刑部右侍郎雷以诚治军扬州,始于仙女庙等镇创办厘捐,厘金抽捐,创始于扬州一隅之地,后逐渐推行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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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咸丰三年四月日江永泰


厘金,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税率为1厘,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又称“厘捐”﹑“厘金税”。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开始按照田亩丁银抽捐,根据多寡,每亩起捐三十文不等,后对各行业及商铺,一律照捐抽厘,遍及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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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厘局


厘金创始之初,本是一种为支应军饷临时筹款的方法,随着全国的推行,逐渐演变为官府敛财的一种途径。咸丰三年,厘金的征收,增加了百姓和商业的负担,其各地官吏以此为名滥收无度,地方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税收制度,除一定数额上缴朝廷外,其余部分入各地府库,甚至中饱私囊,由此是货俱征,危害伤民史无前例。同治、光绪年间虽有臣工整顿厘金革除弊处的奏请,但是一直没有彻底废除,直至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由国民政府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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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镇厘局张


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内忧外患,战乱频繁,咸丰帝病逝于热河避暑山庄的行殿寝宫内,年仅六岁的载淳即位,年号“祺祥”。两宫皇太后叶赫那拉氏和钮祜禄氏与恭亲王奕发动辛酉政变,将八名顾命辅政大臣处死或流放,皇太后垂帘听政,改年号为“同治”,叶赫那拉氏为同治皇帝生母,即慈禧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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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两次鸦片战争的失利,使清朝政府认识到西洋科技的先进,奕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汉臣开始学习西方技术,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方针展开自强救国策略,又称“洋务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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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清朝与各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包括对外贸易、边疆防务、海军建设、矿产开采等,另外在上海、南京等地兴建军工厂,制造轮船、洋枪、洋炮、火药等军用器械,开办外国语学院,军事学校,派遣留学生出美国留学,洋务运动使清朝国力暂时得到恢复和增强,文武齐心合力,国家出现了较为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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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云南县條公执照


自咸丰三年征收厘金税开始,百姓负担沉重,至同治时期,不断有官员上奏言明厘金之害,但是朝廷财政紧张,只能征收于民,保证国家的基本运转,所以将厘金税收加强管理,另外各省又增加了几处分局,可见同治时期厘金税收已然成为国家的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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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府厘金局


统观同治时期的厘金税收,虽然后期有所裁撤合并,但是却是朝廷不可缺少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从“上饬各省酌留大宗,裁去零星分局”,可见朝廷对厘金的依赖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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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州肉厘二十九年捐输


从目前存留下来的实物看,四川省的十两厘金银锭较多,如“厘金局”、“渝盐厘局”、“潼局盐厘”、“引厘局”、“票厘局”、“嘉定厘局”、“丝厘”、“肉厘”等,湖北省的厘金多见于五十两银锭,如“汉厘”、“牙厘总局”、“湖北盐厘局”等,其他省份流传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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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年月湘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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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六年三月梁镇


《清史稿》曰:“同治三年,户部奏准凡由银号交库者,均收足色银两,锭面錾明某号字样,倘有弊端,即照原数加十倍罚赔。”这是朝廷为了避免白银以次充好,“即照原数加十倍罚赔”以保证成色,在清朝这样的白银帝国里,一直以来对白银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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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二年平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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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二年富顺县


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亲政仅两年的同治皇帝死于恶疾,同年,慈禧太后扶持其胞妹之子年仅四岁的爱新觉罗•载湉登基,第二年改年号为“光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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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七年,大学士左宗棠上奏:“要想禁食鸦片,应该先增加其课税。鸦片一百斤,拟征税厘一百五十两白银。土药价低,允许以鸦片的价格推算。”皇帝命令根据情况讨论出一个妥善的方案上报。不久,直隶总督李鸿章上奏:“鸦片既然难以立刻禁止,只能先加征税厘,烟价高,吸食者就会逐渐减少。只是如果税厘过重,恐怕偷漏的人会增多,也须通盘考虑。从同治十三年到光绪四年,每年总计私自出售的达二万几千箱。增加税厘容易,防止偷漏却十分困难。拟对每一百斤鸦片除征收正税三十两外,另加征八十两,总计厘税一百一十两。土药不论价格高低,每一百斤征税银四十两。”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至光绪九年,才按照协议订立条约,并在鸦片进口时输纳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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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古田县粮银地丁钱粮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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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祥银炉土药


光绪十年,制定不分洋药土药,发给华商行坐布票,每张行票限十斤鸦片,每斤捐银二钱,经过关卡,另外缴纳税厘,无票不得售卖。

光绪十一年,规定鸦片入口,由官府验明后封存,等到每箱一百斤,缴纳正税三十两,厘金八十两后,才允许出运。光绪十三年,与葡萄牙政府签订协议,在澳门协助中国征收运往各口岸的鸦片税厘,和英国在香港的办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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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二年万县土厘局刘


在道光年间时,西班牙、英吉利银钱大量输入,总督林则徐主张铸造银钱以抵制,道光帝以不适用为由不准,而后墨西哥、日本银钱相继输入清朝。时华洋互市,以货易银,番船冒禁,每年漏税以千万计。而大髻、小髻、蓬头、蝙蝠、双柱、马剑各种番银,亦潜输内地以获利,自闽、广通行至黄河以南,以至洋银日多,纹银日少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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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年六月陵川县山西省京饷


中国清代以白银和铜钱作为主要货币发行流通,白银是以称重计算的,所以也称钱财为“银两”。至清代中后期,与外国进出口贸易交往频繁,当时的西方很多国家采取机器制币,机器铸币规格、质量都有较高保障,易于使用和管理,尤其是产银大国墨西哥铸造的银圆鹰洋由于质量好、规格统一,在国际贸易中成为常用货币。在中国流通的常见外国银圆还包括奥匈帝国银圆、西班牙银圆、英属印度站人银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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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月掖县匠张述曾


清政府为了抵制外国货币影响和白银流失,开始铸造银圆,到光绪年间,清政府统一了银圆的规格、样式、成色,银圆重量为库平七钱二分。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更以法律规定银圆为本位货币,民国时期建立银本位货币制度以后,也以银元作为主要流通货币。

光绪皇帝直到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才开始亲政,之前都由慈禧太后掌握大权,垂帘听政。亲政后凡遇大事,均向慈禧太后请示,没有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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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七年三台县匠苏裕泰


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洋务派李鸿章建立的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光绪二十一年,李鸿章代表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包括赔偿白银两亿余两,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开放苏州、杭州等地为通商口岸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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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签订后,民怨人愤,国家危机加剧,康有为、梁启超联合十八省举人公车上书,提出拒和、变法等要求,光绪帝为了国家振兴,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六月一十一日,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因为此年为农历戊戌年,所以被称为“戊戌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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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提倡开办实业、设立商局、修筑铁路、改革财政、取消旗人特权、允许士民上书言事、编制新军、废八股兴西学等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制,使国家通过借鉴学习变的富强。但是变法遭到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的强烈反对,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囚禁光绪帝于中南海瀛台,并将谭嗣同、刘光第等六人杀害,史称“戊戌六君子”,康有为、梁启超逃往国外,所有新政措施废除,变法宣告失败,仅103天,又称“百日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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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六年,由义和团排外事件导致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于八月十四日攻破北京后,大肆烧杀抢掠,其中户部存留明代五百两镇库银至此被掠夺流亡,上刻铭文“万历四十五年四月吉(日)造镇库宝银锭重五百两”,现被掠藏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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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五年四月吉(日)造镇库宝银锭重五百两


慈禧太后挟光绪帝逃往西安,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签订《辛丑条约》后才返回北京。《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数目最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条约,共12款,19个附件,赔款各国军费更高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其后练新军,兴教育,创巡警,需款尤多,大都就地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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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六年以后新增加的征收款项,主要有粮捐如按粮加捐、规复征收丁漕钱价、规复差徭、加收耗羡之类;盐捐如盐斤加价、盐引加课、土盐加积、行盐口捐之类;官捐如官员报效、酌提丁漕盈余、酌提优缺盈余之类;加厘加税如烟酒土药的加厘税、百货税改为统捐、税契加征之类;杂捐如彩票捐、房铺捐、渔户捐、乐户捐之类;节省如裁节绿营俸饷、节省河工经费、核扣驿站经费、节省各署局经费之类;实业如铁路、电局、邮政收入,及银行、银铜元局、官办工厂商局余利之类。四川因解赔款,而按粮津贴、捐输之外,又有赔款新捐。两江、闽、浙、湖北、河南、陕西、新疆除去地丁银和漕粮照旧征收外,又增加曰赔款捐,曰规复钱价,曰规复差徭,曰加收耗羡,名称虽不同,实际上与加派赋税没有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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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关杂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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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货厘


与地丁和津贴银锭一样,存世的四川捐输银锭主要为光绪至宣统年间所铸,光绪早期以前银锭上的戳记多为方章加长章,银匠有“张恒益”、“兴隆永”、“裕通厚”、“天福隆”、“义诚亨”、“恒丰”、“荣昌”等。光绪中期以后至宣统年银锭的戳记为一横两竖的长章,银匠有“周源义”、“裕国泉”、“涂裕盛”、“恒泰裕”、“恒足生”、“义利甡”、“宝源通”、“裕泰德”、“兴隆号”、“张恒益”等。从存世看,捐输多有发现,如“三台县、匠周源义、二十七年捐输”、“捐输、六年匠张恒益”、“南郑县捐输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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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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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捐输


据《清史稿•食货志六•会计》记载:赔款,开始于道光二十二年的《南京条约》,赔款两千一百万两白银;咸丰十年的《北京条约》,赔款一千六百万两白银;光绪七年的《伊犁条约》,赔款六百余万两白银;光绪二十一年的《马关条约》,赔款多达二亿三千万两白银;至《辛丑条约》,赔款各国更高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加上贷款的利率,清政府赔偿各国白银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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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直赈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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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捐


光绪二十九年,允准户部的奏请,设置官银行,以户部作为银行的名称,筹集官商资本共四百万两,通用国币、发行纸币、官款公债等事务都有户部银行主管。不久,为了发行纸币,开设纸厂和印刷厂。这时正赶上户部改称为度支部,由此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并附设储蓄银行。然后开始统一全国币制,因“计元计两”问题,产生分歧,主张使用“两”者有十一个省,主张使用“元”有八个省,度支部于是颁布用“两”,规定一两为主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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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月库伦大清银行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先后身故。爱新觉罗•溥仪继位,年号“宣统”,是清朝最后一位末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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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泰宁县粮银执照


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规定国币以“圆”为单位,银币一圆为主币,五角、二角五、一角三种,镍币五分一种,铜币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为辅币。银币重七钱二分,余递降。并撤直隶银铜造币厂,而留汉口、广东、成都、云南四厂。前所铸大小银元,暂照市价行使,将来由总厂银行收换改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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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年月夏津县


随着清王朝末期的腐败不堪和资本主义列强的强势侵入,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社会各阶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要想救中国,必须政治革新,推翻清政府。一批思想进步的学士纷纷探求拯救国家的办法,受资本主义经济及思想的影响,代表中国新兴势力开始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如孙中山成立的兴中会,黄兴成立的华兴会,蔡元培成立的光复会等组织,但是这些组织起初遭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而纷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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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月碛口镇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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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月日西包镇足色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由孙中山和黄兴倡导成立了同盟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政党,孙中山提出同盟会纲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由此后来发展成为“民族、民权、民生”为内容的三民主义。同盟会还宣布在未来的民国:“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个共和国的蓝图,对长期受封建君主专制压迫的中国人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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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归国抵达上海,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正式选举临时大总统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公元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到南京就职,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告全国同胞书》等文件,正式宣告中华民国诞生,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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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袁世凯撤销议和,加上帝国主义列强不承认南京临时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孙中山声明只要清朝皇帝宣布退位,赞成共和,即向参议院推荐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公元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皇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至此,统治中国268年的大清王朝灭亡,延续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制度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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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可见,清朝是中国银锭使用发展的极盛时期,可谓是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清朝政府无论赋税收缴或者公私支度皆使用白银,在民间使用更是流通广泛,以悠久的历史传统和贵重的金属特性,使得白银的货币价值在人们的思想上根深蒂固,黄金、白银自古作为财富的象征而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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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通用


纵观中国银锭发展史,银锭的名称、造型各异,如战国银贝、汉朝银饼、唐宋银铤、金元宝货、明清银锭等,或称为“贝”“饼”“铤”“元宝”和“锭”等,或为贝形、圆形、方形、船行、束腰形等,或重一百两、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二两半、十两、五两、三两、一两、五钱等。其用途也各不相同,各个朝代有各自的特点,或装饰、或馈赠、或赏赐、或交易、或流通等。

直至清朝时,白银的使用在“用银为本”的律令下彻底放开,允许民间各银炉经朝廷允许后自由铸造,便于市场流通交易。在历代货币制度、经济、理论、币值、比价、信用、购买力等方面,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中按朝代顺序分别进行了重要阐述。另外,关于清朝银两的成色、平码、兑换、实银、虚银、银票、比价、银两本位等方面,在汤国彦主编的《中国历史银锭》和张慧信著《中国银锭》等书中都有非常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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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驹寨街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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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州粮银


清朝银锭的铭文,在早期时继续沿用明朝的风格,多为錾刻,其上详细说明银锭铸造用途、年份、工匠等。至康熙以后,随着国家的强盛,白银广泛流通,铭文大多为戳记,分为官铸和私铸,官铸银锭多为赋税,由官府统一熔铸后上解国库,如地丁、捐输、厘金、盐课、茶课、关口等,《清史稿》曰:“乾隆四十一年,户部奏准各直省解京银两,无论元宝、小锭,必錾凿州县年月及银匠姓名。”以区别白银的课税用途,保证上缴国库的白银成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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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光绪六年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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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年月宁阳县


私铸银锭多为经官府允许的民间银楼铸造,戳记较为单一,只有银楼名号或者工匠名字等,如川锭“永兴楼”、“刘焕清”;陕槽“渭南王俊”、“三原王成”;河南“梁炽昌”、“ 祥兴隆”等,私锭打印戳记,主要也是为了保证成色,同时也是为了宣传,用于平常大宗买卖的交易、存储、兑换等。另外还有很多是不打戳记的无字锭,一般为五两以下的小锭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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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州裕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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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泰楼


从流传的实物看,清朝银锭常见有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等,五十两大锭一般都是官铸银锭上解国库,也有私铸,较少。十两、五两银锭分为官锭和私锭,其用途各有不同。一两以下一般都是无字碎银,如云南的母鸡课、贵州的圆盘锭等,多用于小额支付或切割称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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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造光绪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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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二年西安永兴庆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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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锭在清朝遍及各个省份都有铸造,其名称各不相同,如河北十足色、山东钱粮小宝、东三省大翅、河南腰锭、陕西槽锭、甘肃花生锭、浙江丝元、江西方宝、湖南龟宝、四川圆碗、广东砝码、贵州茶花、云南牌坊锭等。并且每个省份的造型又有不同,如四川为圆碗型;江西为方型;云南为牌坊型;山东、河北为船型;山西、河南为腰型;广东、广西为砝码型等。同一省份的造型还有不同,如云南省除去有牌坊造型外,还有单槽、双槽、三槽造型之分;江西省除去有五十两方宝外,还有十两镜面;山西省有船型、腰型;湖北省有翅宝、圆碗;贵州有圆碗、茶花等。由此可见,银锭名称、造型等在清代没有统一的铸造标准,清政府用银之广,用银之重由此可见一斑,清朝银锭从使用等各方面都远远超越于其他朝代,成就了中国银锭时期的繁荣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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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甲子年林盛官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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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甲子年林盛官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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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甲子年林盛官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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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郑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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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茶花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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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花生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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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庆吉语锭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开始、兴盛、衰落、消亡的过程,银锭自然也不能例外。从战国时期的银贝、银布,到唐宋时期的银铤、再到明清时期的银锭,直至中华民国时期废除,伴随着中国历史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演变,真实地反映了白银在各个时期货币结构中的职能作用,成为后人研究钱币史料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为中国钱币发展乃至世界经济变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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