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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时期

金朝(公元1115—1234年),是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女真族建立并统治的封建王朝。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部落后,公元1115年于会宁府建都,国号“大金”,改元“收国”,是与宋朝、蒙古、辽国并存的的王朝。至金世宗、金章宗时期,金朝的政治文化达到最高峰,史称“大定之治”、“明昌之治”。金章宗后期逐渐走向衰落,公元1234年,金朝在南宋和蒙古的南北夹击下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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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王完颜亮贞元二年,户部尚书蔡松年恢复钞引法,于是印制交钞。纸钞发行后因发行量多而收回的少,百姓逐渐轻视交钞,其后交钞之法屡屡变更,没有进行改革,弊端也就开始显现了。金世宗大定年间,因为铜源短缺,又铸造铁钱救济,以交钞相权使用,铁钱价值重而交钞价值轻,造成物价腾贵,交钞不能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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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贯贞祐交钞钞版


金章宗承安二年,为解决财政危机,铸造发行了承安宝货银铤,一两至十两分五等,计值每两银折合铜钱二贯,并制定了赏罚条例。宝货因价值高且易于流通,私铸之风盛行,在原料中夹杂铜和锡,致使宝货逐渐不能通行,京师闭肆。承安五年十二月,下令停止使用承安宝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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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承安宝货”壹两银铤


金章宗去世后,卫绍王继承皇位,大安三年金军与蒙古军在会河交战失利,以至用八十四车交钞作为军赏,士兵折损,国家残破,交钞低贱到几乎不能用来交易。金宣宗贞祐三年七月,改交钞之名为“贞祐宝券”,并制定阻挠、破坏宝券流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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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祐宝劵五十贯钞版


不久宝券弊端不断,又铸造“贞祐通宝”,凡一贯通宝当宝券一千贯。因钞法屡次变更,大钞屡次受阻就改造小钞,小钞出现弊病就改印宝券,宝券不能流通就改为通宝,币值混乱拥塞而不能行。后又更造“兴定宝泉”, “元光珍货”, 同银、交钞及各种钞一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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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定宝泉钞版


实行后不久,银价日益昂贵,兴定宝泉日益低贱,民间交易只以银论价。金义宗(即哀宗)正大年间(公元1224—1231年),民间交易只使用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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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大定二十一年解盐司银铤


根据金史记载,金代银铤除了发行的承安宝货为一两至十两分五等外,还有五十两的大铤,錾刻文字精确到钱,如“四十九两七钱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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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明昌二年解盐司银铤


目前所发现金代银铤的造型与南宋银铤的束腰造型相仿,铭文錾刻内容繁杂,一般写明铸造工匠、用途、重量、引领、行人、校验等,有的还錾刻金文和画押戳记,这与宋朝银铤样式如出一辙,由此可见,金代银铤多是受宋朝银铤的影响,按照宋朝银铤样式铸造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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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康璋五十两银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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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解盐使司大安二年银铤


由于白银使用范围日趋扩大,金朝政府在赋税、盐课、军费、俸禄等方面都将白银作为重要的交易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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