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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 - 金银货币展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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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介绍

宋制岁赋,其类有五,岁赋之物,其类有四,有一项曰金、铁。其中,金铁之品有四:一曰金,二曰银,三曰铁、镴,四曰铜、铁钱。在岁赋之物金铁之品中明确提到了用银,说明从宋朝开始,白银已经成为赋税上缴的一种,并明确规定可以将岁赋之物“支移”和“折变”。要将有多余的地区来补充不足的地区,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农民缴纳赋税有固定的物品,因一时所需可以改变征收其他物品,使得其两种物品的价值轻重相当,谓之“折变”。

白银的使用,至宋朝开始便更为发达,在民间延续了唐朝时期的贿赂、赠遗、谢礼、储藏、支付、路资等用途,包罗万象,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书中多有记载。而在政府用银制度上,白银已经作为部分赋税上缴或赋税折变的用途,广泛应用于如上供、专卖、进献、和籴、助军、国费、赏赐、郊祀等。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白银与布帛、丝绵等一样,作为商品一起用于与其他商品交换,交换中用于计价的是铜钱,而不是白银,偶尔出现“以银计价”的记载,也是用于特定的交易场合,不具备白银作为流通货币的意义。

北宋时期,银铤的造型较唐朝已有显著的变化,从唐朝的圆饼型、铤型、末期的两端高耸平底束腰型,逐渐过渡为平首束腰、圆首束腰和弧首束腰三种型制,北宋早期,银铤延续了唐朝晚期的平底束腰造型。

北宋银铤的铭文继续沿用了唐朝的錾刻方法,上面详细的记录了铸造部门、官员官职、上供时间、赋税品种、匠人名称等,文字较长,内容为政府赋税、上供为主,从出土的实物看,重量多为五十两。

南宋时期,银铤的造型多为弧首束腰形,而北宋的则是平首束腰形,其他无太多变化。南宋银铤的铭文根据品种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沿用北宋银铤錾刻风格,铭文较长,内容记录详细;二是铭文錾刻再加戳记相结合;三是只用戳记打印,无錾刻铭文,常见如“京销铤银”等;另外还有一种无字的银铤,以十二两半为多。南宋银铤的重量一般有十两、十二两半、二十五两、五十两这几种。白银的称呼同于北宋为“铤”,计量仍以“两”为主,以“斤”为辅。

宋朝,历时约320年,经济繁荣,重视商业发展,海外贸易发达,财政收入为历朝之冠。总之,宋代在白银使用上,无论是民间流通还是政府赋税的缴纳折变,或者朝廷用于各项的收入支出等,都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其广泛程度远远超过唐朝,对宋代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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