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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朝时期 - 海关通行银锭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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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介绍

清朝建立以后,首先废除了苛捐杂税,另外设置关卡的地方,也多沿袭明朝制度。

顺治初年,规定各省的关税,专门派遣户部司级官员监督征收。当时京师刚刚稳定,免除各关口一年的征税,并豁免明代末年亏欠的税课。

康熙十九年,开放山东海禁,命令检查船户匿税的情况。差遣六部满族官员监督征收潼关、山海关的税课,潼关兼辖大庆关、龙驹寨税务。

清代各关卡都有不同程度的裁撤和兼并,以嘉庆四年命令核减各关盈余数额为例,大约了解各关的税收情况如下:

规定户关坐粮厅为六千两白银;天津关二万两;临清关一万一千两;江海关四万二千两;浒墅关二十三万五千两;淮安关十一万一千两;海关庙湾口二千二百两;扬州关六万八千两;西新关二万九千两;九江关三十四万七千八百两;赣关三万八千两;闽海关十一万三千两;浙海关三万九千两;北新关六万五千两;武昌关一万二千两;夔关十一万两;粤海关八十五万五千五百两;太平关七万五千五百两;梧州七千五百两;浔州五千二百两;归化城一千六百两;山海关四万九千四百八十七两;杀虎口一万五千四百零十四两;张家口四万零五百六十一两;打箭炉征收多少上交京师多少;工关的辰关三千八百两;宿迁关七千八百两;芜湖关四万七千两;龙江关五万五千两;荆州关一万三千;通永道三千九百两;闸关、南新关、渝关三关,潘桃口、古北口、杀虎口三口,竹木税向来没有盈余,不需要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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