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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朝时期 - 湖北省通行银锭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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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介绍

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简称“鄂”,因湖泊密布,因此又称“千湖之省”。

明代初,湖北属湖广行省。后分全国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今湖北全境基本属于湖广布政使司(治江夏,今武汉市武昌),有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荆州府、襄阳府、郧阳府。

清代初仍沿用明制。至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湖广分治,大体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布政使司;北为湖北布政使司,定为湖北省,省会武昌。湖北领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郧阳等8 府,湖北省行政区域之概貌已经基本形成。至清末,湖北省共领武昌、汉阳、安陆、襄阳、郧阳、德安、黄州、荆州、宜昌、施南等10府和荆门直隶州、鹤峰直隶厅共60县、6散州、1散厅。

湖北省通行银锭数量、种类繁多,器形各异,常见有五十两、十两、五两、三两不等,有马蹄形、圆碗形、砝码形、腰形、水滴形等。

尤其是五十两湖北大宝,造型规整,字体深峻,内容丰富,基本上都是湖北各府县铸造的税课银锭,如“牙厘总局”、“江汉关”、“盐厘”、“盐饷”、“捐输”等。

湖北五十两银锭正面一般由四个戳记组成,上面横戳为州县名或税课品种,中间两边各有一个竖戳为年月,下部横戳为铸造机构,如“官钱局”、“公济益”等,深得藏家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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