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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州回易务买到轻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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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 “淄州回易务买到轻赍银贰十四两三钱半专副李彦修武郎特□□务王时 天二十四两三钱 真花银 宣差”(花押)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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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州回易务买到轻赍银贰十四两三钱半专副李彦修武郎特□□务王时 天二十四两三钱 真花银 宣差


宋金,“淄州回易务买到轻赍银贰十四两三钱半专副李彦修武郎特□□务王时 天二十四两三钱 真花银 宣差”(花押),二十五两银铤,975.6克。

“回易”,交换、贸易、买卖之意。回易一词早在隋唐之际的史籍中便有出现,也写作“迴易”“回图”或“图回”。入宋后,朝廷允许军队在军费不足时从事经营活动,甚至还专门发放经营本钱,引导军队回易生利,用以养军。例如开邸店、卖熟药、酿公使酒、或长途贩运商品、倒卖钞券、贩易交引,甚至放贷生利、走私盐茶等等。金代也曾二次设置“回易务”,“承安三年(1198)九月,于两行部(燕京、汴京)各置回易务,以绵绢物缎易银钞,亦许本务纳银钞”,这是在当时交钞滞行的情况下设立的,该机构不仅经营商品买卖,而且主掌了新旧纸钞和白银的收兑业务。“贞祐四年(1216),三月,翰林侍讲学士赵秉文言,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愚谓当复置之,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银、钞、粟、缣、麦、帛之类,权其低昂而出纳之。诏议行之”。这里的回易务不但具有商业性质,更兼具有稳定钞价的货币管理职能。即通过商品买卖稳定物价,抑制纸币通货膨胀,另一方面通过银钞兑换,挽救纸币信誉。“轻赍”,轻便而宜于携带的意思,相对于金代一两白银可以折换贰贯铜钱来说,银就是轻便易携之物,铤中铭文“买到轻赍银”就是指通过以铜钱、纸币购买甚至以物易物的方法,折合换算的银两。该铤从器形特征及行文来看,可判定为金代银铤。回易务相关银铤目前所见不过四五枚者,珍罕!

—摘录自刘翔《瑞应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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