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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银币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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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系先秦银币的传世品有长沙楚墓出土的银质郢爰和山东出土的银饼。商承祚《长沙出土古物闻见记》记载,长沙古墓的出土文物中,“蔡某藏有银质郢爰(称)一枚”。蔡某疑即蔡季襄,他所收藏的是“寿春”铅版,与枕石斋藏铅版的形制、印文基本相同,可知属冥币类。银饼(图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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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周金文存》卷六,直径4.1厘米,上有铭文。邹安在附记中写道:“古银饼与饼子金同,山东新出土。”银饼上的五字铭文中有四字是从《续齐鲁古印录》的“易都大印”铭文上摹刻的,由此可知是山东潍坊、益都一带古玩商利用出土的古代银饼加刻的铭文,因而铭文内容、格式与战国、西汉饼金的风格完全不相吻合。

卫聚贤《中国货币演变述略》载,民国年间四川遂宁曾发现锒块,上有“雍齿侯置”字样,系汉髙帝时物,从文例上求之,绝不可信,应是四川古董商在银砖上加刻伪造铭文。从形制演变来纵观,汉代不会有银砖铸行。存世有一批相传为山东青州、临淄出土的汉代银铤,《古金银货谱》、《小校经阁金文》、《汉金文录》等书都有记载。

这批汉铤虽长条形,有的残断,铭文有“中元二年考工所造”、“中元二年”、“□工所□元二年”(图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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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和四年左尚方造”(图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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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批银铤中有流落国外的,日本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著录了两枚,一枚是残段,内藤虎次郎博士所藏,正面“中元二年”,背面有一行戳印,铤“长一寸八分,广九分”。一枚是完整的,归帝室博物馆收藏,“大正十一年于坊间称为山东省青州府东门外出土之古银”,正面直书“中元二年考工所造”,长13. 7,宽2. 7厘米。内藤博士还藏有一铤,铭文为“临淄市”。

对于这批自铭东汉“中元二年”(57年)、“光和四年”(181年)的银铤,若经详细考证,就会鉴定出赝品的真面目。

首先,我们从史籍方面来看,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卷十四载:“铤,铜铁朴也。”说明东汉时期朴是铜铁质而不是金银质的,两汉文献中确实也没有发现金银铤的用语。金银铤的出现在史料中晚至《魏书》、《北齐书》、《北史》、《南史》,因此我们依据史料可认为东汉不存在银铤。而且西汉白金三品铸行失败,王莽宝货制银货二品也遭流产,相距东汉光武帝中元二年时间并不遥远,光武帝也不会轻易重蹈覆辙。

其次,铭文的疑问也极大。古代银铤的铭文至北宋为止,基本上都采用錾刻,而这批“汉铤”全是砸印。铭文内容上,“汉铤”都有纪年,而西汉饼金、麟趾金、马蹄金的铭文大多只鏨刻纪重和编号等铭文,不见有纪年。“汉铤”自铭“考工所造”、“左尚方造”,据《汉书》记载,考工室是汉置官名,少府的属官,掌作器械,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考工。《后汉书》记载“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章和年间(87〜88年)“中官稍广,加…考工、…皆六百石。”两汉官制上并没有“考工所”一职。同样,“左尚方”也属臆造。《后汉书》载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尚方令仅一人,又何来左、右尚方之分呢?“临淄市”铭文则摹自山东临淄汉代陶器的戳印文。

第三,形制也不统一,“汉铤”虽自铭出自两汉宮室,大小重量相差很多,“中元二年考工所造”铤长13. 7,宽2.7厘米,上海博物馆藏“光和四年左尚方造”铤长18.1,宽2.9厘米,重达420克。该“汉铤”满披铜绿,应为铜铤。

存世还有一类束腰银铤,被前人称为“汉铤”。施嘉干《中国近代铸币汇考》图载一枚1941年陕西扶风出土的银锭,铭文中自称是建武八年(32年)东汉光武帝赐给凉州牧窦融。日本东京大学藏有一枚民国年间山东青州出土的银铤,铭文数行“建和二年上郡亭侯□□□□ 银匠□□銀匠王□银匠□□”(图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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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枚银锭根据大量的考古资料来分析形制,可以证实扶风出土的银铤属船形银铤,系唐代的银铤典型形制之一,山东青州出土的束腰孤首银铤是宋金元时期所铸。两者的铭文都是古董商添刻的。


---选自钱屿主编《金银货币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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