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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类 奸情骗; 第五十六则 和尚剪绢调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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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寿山寺,田粮五百石,分为十二房。僧皆富足,都锦衣肉食,饮酒宿娼,更甚俗家。每管寺十馀年,银多欲归,先约家中定姻,在外蓄发为头陀,鬓发可缚网巾,即回娶妻当家矣。每兄去弟来,父亡子继,据为己业,并无异色人得参入。或有畏受家累,不思归俗者,辄择村中愚善佃客有无妻者,出银与代娶。僧先宿一个月,后付与佃客,供不时往宿,僧来则僧之妻,僧去则佃之妇。故谚云:“非僧奸佃妇,乃佃奸僧老婆。”即此俗也。或生子,有全月可认者,则属某;或交错无可辨者,则僧与佃分,各得其一,待十馀岁,即领为侍者,实则亲子也。故僧家云:“灭灯传道,寄姓传宗。”即此也。

有一僧,往乡取苗租,其佃户柔懦。见其妇美貌,每挑之便骂,不睬。后冬十月,故买匹好绢,问此妇借剪刀,剪下二尺,曰:“将送人作鞋面。”馀者寄此妇手。两日后复来取绢,借剪刀又剪二尺,将往送人,馀者仍寄之。妇曰:“送甚人,何不全拿去?”僧曰:“只消许多,可长享用。”妇曰:“我代收藏,亦当剪二尺与我。”僧曰:“你若要,便全匹与你,这两尺亦与你,不消送那人矣。”妇曰:“果真乎?”僧曰:“惟恐你不受,我久有意送矣。”两下遂成云雨佳会。僧曰:“你往日骂我,今日何有这好意?”妇曰:“我冬间要做一身衣服,送母亲寿,故不得已从你。后日决不肯矣。”僧曰:“那二尺更要一次。”妇曰:“二尺任你送别人。”僧曰:“取多辞少,你好歹。”

及事完了出房,僧曰:“我要禾稿绞一索用。”妇取付之。僧将稿慢慢绞索。妇催快去,僧曰:“在外何妨?”少顷,佃客回,问曰:“你作索何用?”僧曰:“我有绢大半匹要卖,令正说要造衣,送令岳母寿,以你养的猪,作一两二钱还我绢,将此索牵去。”佃客骂妻曰:“我猪要养,何换此无用绢?急取还他去!”妇取起二尺,将大匹丢出还之,曰:“舍与你!”僧曰:“我还你是价,也不亏你,有甚舍与我?”僧见其取起二尺,知她终是爱财,次月复买蓝绢半匹,并前绢送与之。妇骂曰:“秃骡该入螺蛳地狱,我岂睬你!”僧曰:“正为你常骂我,故意取回,弄你受气。不然,我岂悭吝的?你说要一身衣服送寿,前日止一件衣,今敬剪一件下,成就你事,何故又骂?”妇拒不允,僧再三哀求,只前已有情了,终拒不得,复为受之。后遂通往来,难禁断矣。


按:此妇性本烈,只为爱其绢,遂至玷身。所谓“枨也欲,焉得刚”是也。人家唯禁止僧道来往,便是好事。若入寺,若拜佛,若子寄僧道姓,此皆耻事,切宜戒之。勿图无影福田,而蹈无穷污垢也。


翻译: 

寿山寺,每年收入五百石的粮食,僧侣分为“十二房”,都过得富富足足,他们穿着绫罗绸缎,吃着鸡鸭鱼肉,喝酒嫖娼,比普通百姓有过之而无不及。 

每个和尚在寺中修行十多年后,挣够了银子就可以还俗。先到家中定下婚事,在外养长了头发,做起了行脚乞食的和尚。他们头上系着包布,这样,就可以娶媳妇当丈夫了。寺中有规定,哥哥走了,弟弟可以来;父亲死了,儿子可以继承,似把做和尚当成自己的事业,寺中没有外人掺入。 

有害怕受家庭的拖累,不愿意还俗的和尚,一般找那些没有妻室的憨厚善良的佃户,由和尚出银子替佃户娶媳妇。娶了媳妇以后,和尚与那女人睡上一个月,然后再给佃户。此后,反正是和尚来了,就是和尚的妻子,和尚走了,就又成了佃户的媳妇。所以有句俗话说:“不是和尚奸污了佃户的媳妇,就是佃户强奸了和尚的老婆。”讲的就是这个风俗。 

如果生了儿子,推算后,那个月是谁和女人同居的,儿子就归谁。如果一个月中,和尚佃户都睡过,算也算不清了,就由这两个男人对分,一人一个地分下去。等到儿子长到十多岁了,和尚便可将其领入寺中做侍者,实际上是他的亲生儿子。所以出家人说:“吹灭了灯传道经,借别人姓传后代。”就是指这种事呀! 

有一个和尚,他到乡下去收田租,这家佃户是个非常温顺软弱的人。和尚见佃户的妻子貌美大方,便去挑逗,但每次都遭到那女人的唾骂,始终不买他的帐。入冬十月了,和尚故意买了匹上等的绢绸到那佃户家。他向那女人借剪刀剪下二尺,说:“我要送给人家做鞋面。”剩下的那些绢绸就寄存在女人那里了。 

两天后,和尚又来取绢绸,借剪刀又剪下二尺,还是要送给别人,余下的仍然寄存在这里。女人不解地问:“既是送人,为什么不都拿走呢?”和尚说:“只需要这么多,这匹布我可以长期的享用。”女人看着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绢绸,心里早就想要一些了。便开口说:“我替你收着,也应当剪二尺给我呀!”和尚一听,正中下怀,立刻说:“你如果要的话,这整匹的全部给你,连剪下的二尺也给你,我谁也不送了。”女人欢喜若狂,问:“你的话可当真?”和尚说:“我一直怕你不接受,其实我早就想送给你哪!”女人一高兴,扑在和尚怀里,两人干起了男女苟合之事。 

和尚问:“你平时总是骂我,今天为什么能答应我行这好事?”女人毫不掩盖,说:“入冬了,我要做身衣服,给母亲做寿,所以不得已就依了你。”和尚狡猾地说:“这二尺绢绸就是要行一次事的呀!”女人把二尺绢绸还给和尚。说:“这二尺你还是送给别人吧!”和尚笑骂道:“你拿多的,弃少的,真够尖酸刻薄的!” 

这一对男女完事后,走出卧室。和尚说:“我要一些草梗、庄稼秆,搓一根绳子用。”女人就给他拿了。和尚慢悠悠地搓着绳子,女人催他快点搓,和尚慢条斯理地说:“我在外边搓绳子,怕什么呀?”过了一会儿,女人的丈夫那位佃户从田里回来了,奇怪地问和尚:“你要绳子干什么用?”和尚说:“我有大半匹绢要卖,正好你要做衣服,送给你岳母过生日,就用你养的猪,算作一两二钱的银子还我绢钱。我要用绳子把猪牵走。”佃户一听,大骂其妻:“这猪我是要养的,怎么能用它换这没有用的绢?快取出绢还给他!”女人拿走了那二尺,把那大匹绢扔出来,还给了和尚,气哼哼地说:“送给你吧!”和尚说:“我给你绢是按价来的,并不亏你的,怎么能说送给我的?” 

和尚见女人拿了那二尺绢绸,知道她终究是爱财的。过了一个月,和尚又买了半匹蓝绢,加上上次的绢绸,像上次一样又送到女人那里。女人骂道:“你这个秃骡子,应该把你关人十八层地狱中去!我怎么能再理睬你!”和尚说:“正因为你常骂我,我才故意把绢要回,让你受受气。要不然,我怎么会那么吝啬呢?你说要送一身衣服给母亲祝寿,上次留的绢只够做一件上衣的,今天又剪给你做一条裤子,成全了你的事,你怎么还骂我?” 

和尚又上前挑逗,女人拒绝不答应,和尚再三请求,再说以前已有情份了,终于拒绝不了,女人又将身子献给了和尚。他们后来一直往来,很难割断。


评说: 

这个妇人性情本来是很刚烈的,只因想得到一点绸绢,才被和尚得手,所谓“枨也欲,焉得刚”。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寻常人家只有禁止僧、道上门,才可保证无事。如果去寺庙深处,或去拜佛,或把儿子寄与僧、道为子,这都不是好事,切切不要做。不要图无影的好事,而导致无穷的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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