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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类 婚娶骗; 第五十三则 异省娶亲惹讼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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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广东蔡天寿者,为人慷慨仗义,年四十无子。其妻泼甚,弗容娶妾。一日,贩广锡三十馀担,往苏州府卖,与牙人萧汉卿曰:“我未得子,意欲在此娶一妾,亦有相因的否?”汉卿曰:“有银何怕无当意女子?”即领去看几个室女。汉卿曰:“我年过四十,此女皆年纪不相宜,吾不娶也。”

忽有荡子国延纪,家有寡母邓氏,年三十三岁,容貌端好。夫死,遗家资千金,被延纪赌荡罄空,更欠赌银二十馀两,逼取无办。乃与棍商议,诈称母为妻,欲嫁以偿债。媒传于汉卿,领天寿看之,年貌合意,议身资银四十馀两。延纪曰:“氏系过江出身,恐外家阻挡,不与嫁远。其银可封牙人手,待临行上船,我叫人送到船来,人与银两相交付。”牙人以为可。

临行,延纪自雇轿,诈称母舅家接母。上船后,始知子将己脱嫁于客,心中甚怒,只忍气问曰:“夫既以我嫁人,何必相瞒,且娶我者是谁?”天寿应曰:“是不才。”妇曰:“看君谅是个富翁,我亦无恨。但我因夫赌荡,衣资首饰悉藏母家。我同你去取,亦且令母家得知。”天寿信之,与邓氏偕往。氏入诉其子背将己嫁之事。其兄邓天明发怒曰:“哪有子敢嫁母者!是何客人敢斗胆而娶?”出将天寿乱打。邓氏救止曰:“谅客人亦不知情,只不孝延纪,胆大该死!”天明即具状告县。邹爷准状,差拘延纪,逃走不出;先拘汉卿、天寿到。邹爷审出大怒,将婚主、媒人各责二十,以天寿收监,着汉卿讨延纪。数月,终不能拿,累被拿限拷打。天寿投分上释监,邹爷竟不许。人教天寿曰:“贼要贼拿,赌钱要赌钱人拿。何不许银与赌棍人拿?”不数日,贼指延纪所在,差人拿到。邹爷审出延纪以子嫁母与远客作妾,责四十板,拟重典,身资银追入官;汉卿、天寿各拟杖惩;其母取氏,着兄邓天明领归供养,任自择嫁,批照付之。


按:为嗣娶妾,礼律不禁,特当娶于附近小户。若出外省,慕色而娶,多酿后患。若此类者,可为炯戒矣。


翻译:

广东有个叫蔡天寿的人,他为人慷慨,讲义气,年过四十了,还没有儿子。他的妻子是个凶悍的泼妇,对天寿管得很紧,决不容许他娶小老婆。 

一天,蔡天寿从广东贩了三十多担的锡器,到苏州府去卖。他对中间商萧汉卿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没有个儿子。我想在苏州这个地方娶一妾,不知道有没有合适的人?萧汉卿说:”有银子,还怕找不着称心如意的女子?“于是,就领着天寿去看了几个没结过婚的少女。天寿没有同意,他说:”我已经年过四十了,这些女子年纪太轻,与我不相宜呀,我不能娶他们!“ 

此时,碰巧有一个叫国延纪的放荡公子,他家里有位寡妇母亲邓氏,现年三十三岁,容貌端正姣好。邓氏的丈夫死后,留下了很多的家产,但都被这个国延纪吃喝嫖赌耗费个净尽,而且还欠下了赌银二十多两。逼取债钱的人常常堵在国延纪的家门口,弄得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个国延纪生出诡计,他与当地的无赖谋划蒙骗别人,把母亲说成是他的“妻子”,现在要将“妻子”嫁出去,用换来的钱偿还债务。媒人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萧汉卿,并且也领着蔡天寿偷偷相看了邓氏。蔡天寿认为女方年龄相当,品貌合意,便同意了这门婚事。并且商量好,论邓氏的姿色付银四十两。国延纪说:“我妻子是江那边的人,恐怕她娘家不让她嫁到远处,会阻止这门婚事。这银子可以封好,交给中间人,等到临走时,你们上了船,我会派人把我妻子送来。这样,咱们人、银当面交清。”萧汉卿听他说得旬句在理,认为可行,便答应了。 

一切按计划办妥了。要开船了,国延纪自己雇了轿子,对母亲谎称说舅舅要接母亲去,把母亲送到了船上,邓氏在船上,才知道是儿子把她卖了,心中无比愤怒。但强忍怨气,问同行的人:“我丈夫既然把我嫁与别人了,何必还瞒着我呢,请问,娶我的人是谁呀?”蔡天寿忙上前应道:“是我这个无才能的人啊!”邓氏望了他一眼,说:“看来你是个大富翁,我也没什么悔恨的。但因为我丈夫吃喝嫖赌,放荡不羁,我把一些贵重的衣物、珠宝首饰,都藏在我母亲家里了。你和我一块儿去取一趟,也好告诉我娘家这件事呀!”蔡天寿就相信她,便与其一同回娘家了。 

邓氏到了娘家,一古脑儿地把儿子背着她,将她嫁人的事全说了。邓氏的哥哥邓天明怒火万丈,说:“哪有儿子敢把母亲嫁出的!是什么人狗胆包天,敢娶走你?”于是,将蔡天寿一通乱打。 

邓氏赶快阻拦制止说: “不要打了!料想人家也不知道实情,都是那个不孝的延纪搞的鬼,他如此大胆,罪该万死!”邓天明便写了状子,告到县衙门。 

县太爷邹大人准了他的诉状,派差役去抓国延纪,这家伙早已逃之天天,到哪里去抓呀!于是,他们先抓了萧汉卿与蔡天寿。邹大人审案后,大怒,把蔡、萧二人各打了二十大板,并且把蔡天寿投入监狱,限期让汉卿去寻找国延纪。 

几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捉到国延纪。萧汉卿因为误了期限,又几次被拷打。蔡天寿多次送礼求情,以求得将他释放,邹大人始终没有答应。有人给蔡天寿出主意说:“贼往往被贼拿,赌钱的往往被赌徒捉。为什么不拿出些银子给那些赌徒无赖,让他们帮你捉呀!”蔡天寿用此方法,不几天,拿了银子的无赖向衙门禀告了国延纪的行踪,官府立刻派人抓到了他。 

经审问,邹大人定了国延纪将母亲嫁给远方来客作妾的罪过,打了他四十大板,并且给予严厉的处罚,把他拿走的银子也追缴入官了。萧汉卿、蔡天寿又挨了一顿棍棒。邓氏由其哥哥邓天明带回家供养,由她自己选择嫁主,一一处理完毕。 


评说: 

为了后代的原因娶妾,从礼数到法律都不禁止,不过应该在附近小户人家找一个女子即可,如果在外省,又贪图美色。很少有不上当的。这只是一个例子,可以作为前车之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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