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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类 强抢骗; 第三十七则 大解被棍白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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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王亨,南京扬州府人,是本府典吏。二考已满,该上京办事。家贫无措,措借亲朋银十馀两,独往北京,为办事使用。

始到京中,在教军场边草坪中大解。方脱下裤,陡被二棍拿住,且骂且剥曰:“你这贼偷我衣物来。”即把其衣服并银一时抢去逃走。待他起来,缚裤赶之,二棍逃已远矣。亨行路日久,力已疲倦,拼死赶他不上,懊恨冲天,只得在会同馆乞借盘缠回家,另作区处。


按:孤客出外,非唯僻处可防劫夺,即大路解手之际,必当以裤脱之,挟在腋下。倘遇光棍若行歹意,则起而逃之亦可,或与之交战亦可。若王亨者,不知提防,而被棍将衣银尽剥一空。斯时也,盘缠无觅,顾何前程?苟非会同馆中同道辈乞借盘缠而归,几为乞丐矣。


翻译:

王亨,是南京扬州府人,在本府任吏员,第二次考绩已满,被派上京办事。他家很穷,那时上京办事得花钱,他只好向亲朋借了十多两银子,一个人踏上了去北京的路。 

他刚到北京,要上厕所,看到教军场边的草坪无人,就想在此大便。他刚脱下裤子,忽然被二个恶棍拿住,一边强制剥去衣物,一边骂他:“你这贼,偷了我的衣物,还不还来!”这样把他的衣服和银子都抢到手,逃走了。等王亨起来,系好腰带再追赶,二个恶棍已经逃远了。王亨拚命追赶,但他这些天走了长路,本来已经很疲倦,哪里还能追得上呢!王亨悔恨极了,只能找到同乡会馆说明情况,乞求借盘缠回家,另作打算。 

  

评说: 

一个人外出,不但要在僻静无人处提防坏人打劫,就是在大路边上解手的时候,也应该小心。解手时,可以将银钱挟在腋下。此时如遇坏人抢劫,就可以起来逃去,也可以与坏人交战。如像王亨那样,不知提防,就会被恶棍尽剥一空,可怜王亨,连路费都丢尽了,如果不是到同乡会馆借到钱回了家,几乎要沦为乞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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