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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银铤中的淮西银是什么种类的银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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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萍 金银流霞丨古代金银货币鉴赏丨


在浙江省博物馆孤山馆区精品馆中,正在展出“金银同辉-南宋金银货币精华展”的里面有6件刻有永州淮西银铭文的25两银铤,举一例铭文为“今申解淮西银每铤二十五两民字号称子经荣唐荣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杲审奉议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其他5件铭文类似。有意思的是这6件淮西银都是用千字文编号,除上述“民字号”之外,还有“洪字号”、“人字号”、“崇字号”、“隆字号”、“吕字号”等。


什么是淮西银

淮西银,即上缴淮西总领所的白银,属于地方政府上解中央的上供银。宋代上供有三种情况:一是向皇室进献财物,二是向京师输送财赋,三是各路州军按照朝廷规定的数量,时间,地点输送财赋。淮西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

淮西总领所,设在建康,总领所,即总领诸路财赋军马钱粮所,是南宋早期为解决财政经费而特设的。它是介于朝廷户部与诸路专运司之间的一级专门理财的机构,主要负责供应某一方面御前军需要的钱粮帛绵等。当时在淮河沿岸设有四个总领所,分别是:淮东总领设属镇江,淮西总领设属建康,湖广总领设属鄂州,四川总领设属利州。


铭文分析

从这6件银铤本身观察,其铭文内容基本一致,表述的非常完整,有地点,时间,用项银,缴纳地点,监办官员差役等,“今申解淮西银每铤二十五两民字号称子经荣唐荣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奉议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只是千字文编号不同。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南宋时,各路州军是按照朝廷规定每年上供白银的数量,时间,地点输送财赋的,因而在银铤上写明上供的州军府,上供的时间,送抵的目的地和负责上供银的官员的官职和姓名,银匠名等,以便督查。用千字文的编号,说明上供银的有严格的规定的,不仅要写明上供的时间地点等,而且一批共几件也必须清清楚楚,不得怠慢。因而,这6件刻有永州字样的淮西银,就是湖南永州遵照朝廷的规定向淮西总领所上缴的上供银,由永州司法参军和通判永州军事等官员督办。用千字文编号也说明上供白银的数量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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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二十五两民字号称子经荣唐荣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 奉议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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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计重贰拾伍两吕字号秤子经荣唐深 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崇□ 承议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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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重二十五两隆字号秤子经荣唐深 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崇□ 承義郎通判永州军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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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重二十五两人字号秤子经荣唐深 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崇□ 承義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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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重二十五两洪字号秤子经荣唐深 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崇□ 承義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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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申解淮西银每铤重二十五两崇字号秤子经荣唐深 从事郎永州司法参军赵崇□ 承義郎通判永州军州事莫所丘


这六件永州淮西银是湖南永州遵照朝廷的规定向淮西总领所上缴的上供银,并用千字文编号,由永州司法参军和通判永州军事等官员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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