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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加盖使司的五十两银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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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萍 金银流霞丨古代金银货币鉴赏丨


使司是金代的专卖品机构的特别称谓。金代的专卖品除盐之外,还有酒、茶、曲、醋、香、矾、锡、铁等,于是也有酒使司、曲使司、醋使司等如同盐使司一般的机构。在目前发现的金代银铤上,加盖“使司”的戳记的并不稀见。但是比起那些写明解盐使司等银铤来,其铭文要简单的多,通常是在刻有行人某某、秤子某某、重量等事先铸就的银铤上加盖使司押记。如:“四十九两八钱行人胡温信尹嗣昌秤”加盖“使司”和其他押记。这些“使司”的银铤除了表示盐钞买卖外,还代表其他专卖品的钞引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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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使司是代表专卖品机构的特称,那么加盖使司戳记的银铤从理论上讲就是包括盐在内的所有专卖品钞引的买卖的收入。酒是金人喜欢的饮品,政府在中都、京都、西京、真定等地设立中都都曲使司(酒使司、院务、税醋使司、榷场兼酒使司)、都曲酒使司等,推行酒曲专卖制度。醋茶香钒等商品也实行统购统销,但是因为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不大,因而少有史料的记载。因此,加盖使司戳记的银铤绝大多数的还是盐使司的收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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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发现的地点看,这些银铤大部分出土在中原地区,以陕西临潼居多。而临潼离解盐池很近,显示这些银铤和解盐有着不解之缘。从银铤本身来看,解盐使司银铤和使司银铤都是金银铺事先铸成的50两银铤。这从其上面的表示重量、(银)行人、秤子等铭文中可以看出,就解盐使司那些长铭文的银铤而言,刻重量、(银)行人、秤子等字样和其他铭文明显不同,或大或小,或是戳记,是先与其他铭文錾刻上去的。而“使司”银铤上的这些铭文是一次性刻上去,后加盖使司戳记的。这说明是盐商来盐使司或代理机构买卖盐钞引的时候,是携带着银铤来的,这些金银铺铸造银铤最初的铭文只有银铤的重量、行人的名字、秤子的名字等。而纪年、盐使司的名称、兑换比价等铭文和使司戳记是在完成盐钞引买卖后或刻或砸上去的。另一种情况是,盐商带来的不是银铤而是铜钱或交钞宝券,交易完成后是由盐使司或者代理机构兑换成银铤。不管是那种情况,最后这些银铤都是上缴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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