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明代轻赍银银锭
浏览:3860   [ +收藏 ]

李晓萍 金银流霞丨古代金银货币鉴赏丨


在明代银锭中还有一类很特殊的耗米折银,称为“轻赍银”。轻赍的原意是“便于携带”。如《宋史·食货志下二》中记载:“自当十钱行,以一夫而负八十千,小车载四百千,钱既为轻赍之物”。早期的轻赍银主要是指折色银,后来逐渐演变成耗米折银的特称,专指在漕粮运输中加收耗米作为运输费用,又扣除作为运军行粮的耗米再折换成银两的部分。


微信图片_20200219190914.jpg


明代漕粮运输有民运和军运两种,永乐以后,远程运输都是由军队来完成,民运仅运至指定的地点,再由军队运至京城。其运输费用是由军民双方议定后,然后由粮户支付给军队,这些费用是来源于另外加收“耗米”来作为路费。具体征收办法是百姓在缴纳漕米时,须按比例加缴耗米。随着明中期折银的普遍,这部分耗米也部分折成白银,即粮运轻赍银。轻赍银产生于成化二十二年(1486),当时的松江知府樊莹对民运漕粮实行改革,以往按照实物征收起运,运输费用以米易银开销,改为运输费用直接征收白银。《明史·食货三》:“轻赍银者, 宪宗以诸仓改兑,给路费,始各有耗米;兑运米,俱一平一鋭,故有鋭米;自随船给运四斗外,餘折银,谓之轻赍。” 明孙承泽《天府广记》记载:“粮运轻赍,所谓一六、二六、三六者,即耗银也。” 又,卷一四《轻赍》中记载“轻赍银每石折银五钱。”


所谓一六、二六、三六轻赍的征收方法是因地而定,大同小异。目前发现刻有三六轻赍银字样的五十两银锭两件,其一藏于中国财税博物馆,其铭文为“吉永丰县解纳崇祯二年分三六轻赍银五十两正 崇祯三年四月日解官葛应秩银匠刘□□”。另一件传世于坊间,铭文是“绍兴府萧山县万历十五年分散六轻赍银五十两万历十六年三月知县刘会史臣杜邦银匠吴正”。所谓三六轻赍是指在江西、湖广、浙江等地征收正米一石需加耗米六斗六升,又加尖米一斗,共七斗六升,以四斗随船作耗,余下三斗六折银,称三六轻赍。另外还有二六、一六轻赍。在江南、江北、直隶等地流行二六轻赍,即正米每石加耗米五斗六升,又加尖米一斗,共计六斗六升,除去四斗随船作耗,其余二斗六升改折银两;有的地方是正米每石加耗米五斗六升,三斗随船作耗,其余二斗六升折银。故称二六轻赍。一六轻赍是流行于河南、山东等地正米每石加耗米四斗一升,除二斗五升随船,另一斗六升折银,称作一六轻赍。可见,江西吉安永丰县的三六轻赍银和浙江绍兴府萧山县的三六轻赍银与文献记载的完全一致。据知县刘会于万历十七年重修的《万历萧山县志》记载,万历年间,萧山每年要上缴本色米和条折银:“自条鞭法行,今赋大率只二:曰本色米,约八千五百三十八石四斗五升三合;曰条折银,约三万一千三百四十三两八钱八分二厘五毫。”轻赍则属田赋折银,理当包括在其中。


微信图片_20200219191025.jpg



江西吉永丰县的轻赍银锭造型呈长方形,是明代后期江西、福建和两广地区的银锭造型。该锭铸造规范,通面细丝纹显示成色上佳。浙江绍兴府萧山县的三六轻赍银五十两银锭造型则为马蹄元宝型,是明代后期银锭的典型器型。此两件银锭镌刻铭文字迹清晰工整,内容详尽,为明代银锭中的精品。值得一提的是绍兴府萧山县的轻赍银的铭文中知县刘会可考。刘会(1542-1617),字逢甲,号望海,福建惠安县人,明万历十一年进士,初授浙江绍兴府萧山县县令,修撰《万历萧山县志》,颇有政绩。


微信图片_20200219191102.jpg


轻赍银锭存世寥寥,除上述两件外,还有一件出现在山东沂水县,其铭文为“沂水县轻赍银五十两匠兴□”。按史书记载,山东,河南一带流行“一六轻赍”,即正米每石加耗米四斗一升,除二斗五升随船,另一斗六升折银,称作一六轻赍。因而,该锭所显示的轻赍应该是一六轻赍。沂水县位于山东东南部的沂蒙山区,明时属青州府。


摘自李晓萍《明代赋税银锭考》第65页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银博鉴定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