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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银锭的精品——扬州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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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萍  金银流霞丨古代金银货币鉴赏丨


关于扬州元宝的来历,史书上曾有明确的记载:“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检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归朝献纳世祖,大会皇子、王孙、驸马、国戚、从而颁赐或用货卖,所以民间有此锭也,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 (《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志,银部汇考二银锭字号条) 这里说的是至元十三年,在扬州时,元丞相用搜刮将士行李所得的银两铸成五十两重的银锭,进献给皇帝等,并且在这种银锭的背面铸上“元宝”二字,称为扬州元宝。另外在至元十四年、十五年也铸造此类元宝,这与考古发现是相互印证的。这种扬州元宝目前仅发现十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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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錾刻有“元宝”字样的银锭是在上海发现的“至元十三年的扬州元宝’,是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从长宁公安局接受的。该锭长14CM,首宽9、8CM,腰宽5、8CM,重1876克,铭文有三行,分别是:“扬州 行中书省 五十两 监铸官萁 至元十三年”、“库官孟珪 口口官王”、“口银库子其成 银匠侯仓明”。背面铭文“元宝”。现藏上海博物馆。


1988年5月,上海金山县干巷乡寒坪村发现一件,长15、4CM,厚3CM,重1834克。铭文为“行中书省 扬州 库官孟珪 销银官王琪 验银库子吴武”、“至元十四年 重五十两 银匠侯君用”。背面铭文“元宝”。


1956年江苏句容县赤山湖畔出土两件元锭,其中一件为此类银锭,铭文有三行,分别是:“平准 至元十四年 银五十两”、“铸银官 提领 大使 副使 库子杨良珪”、“提举司 银匠彭兴祖 刘庆 称子韩益”。背面铭文“元宝”。


1983年,辽宁朝阳西涝村出土一件,长14、2CM,首宽10、6~10、7CM,厚3、4~4、2CM,重1690、3克。铭文为:“扬州 监铸官口 库官孟珪 称验银库 主官 至元十四年销银官王琪 银匠何三 重五十四两”。背面铭文“元宝”。


陈鸿彬《树荫堂藏元宝千种》中记载一件,铭文有三行,分别是“行中书省 至元十四年”、“扬州 销银官王琪 称验银库子侯武”、“重五十两 库官王仲方 铸银侯君用”。背面铭文“元宝”。现在被台北历史博物馆收藏,被定为国宝级文物。


2000年,内蒙古出土一件,长13、8CM,首宽9、9CM,腰宽5、5CM,厚3、2CM,重1925克。正面铭文:“扬州至元十四年行中书省五十两银铸银官刘硅销银官王口验银库子景春 银匠侯仓明”背面为:“元宝”。 该锭2003年秋在北京华辰拍卖公司以13、5万元的高价被一民间收藏家买去。


黑龙江博物馆也藏有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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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银锭上字号扬州元宝,乃至元十三年大兵平宋回扬州,丞相伯颜号令搜检将士行李,所得撒花银子销铸作锭,每重五十两。归朝献纳世祖,大会皇子、王孙、驸马、国戚、从而颁赐或用货卖,所以民间有此锭也,朝廷亦自铸,至元十四年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者,重四十八两”是这类银锭铸造真实记录,这里提到了三个时间段,一是至元十三年,元兵打败宋军后,回到扬州,用搜刮来的银两铸造五十两银锭。而至元十三年银锭又在上海发现;二是至元十四年,朝廷也开始铸造银锭,而至元十四年银锭也在上海、江苏、辽宁等地发现;三是至元十五年,但目前还没有银锭出土的报告。由此可见,历史记载与出土银锭显示的时间是相一致的。


细心的读者应该发现这几件上的销铸官和库官名孟珪、王琪反复出现,这说明这些银锭是同一地方同时铸造的,也与文献记载相同。江苏句容县赤山湖畔出土的元锭是有“平准”的字样,“平准”即“平准库”,是“平准行用库”的简称。


平准库主要有二种职能:一是平抑物价;二是通利钞法。


因而平准银是元代纸币的保证金,不论京师还是各路都要准备充足的银两来维系纸币的发行。过着游牧生活的蒙古人,最初是使用辽、金货币,元朝建立后,是以行用纸币为主的,政府规定纸币是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先后发行了“中统元宝交钞”、“至元通行宝钞”等。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流通,而且还波及到周边邻国。金银通常是作为纸币的保证金,尽管政府允许人们拿纸币到钞库兑换金银,但事实上很难做到。银锭上还有提举司、监铸官、库官、销银官等官职名,据《元史 百官志》记载:“世宗至元,始设交钞提举司,秩正五品”。到至元二十五年,更改元宝库为宝钞总库,主要官员是“达鲁花赤”即总辖官,从五品。可见,这些官员的设置也是为了推行和稳定纸币的发行。监铸官是监督铸造银锭的官员,从五品。库官和销银官是管理库房和铸造银锭的官员,一般由汉人充当,官职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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