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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非常例性捐输──顺直赈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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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客李大维 川锭博物馆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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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引用顺直赈捐条例的捐纳文献


大清王朝的数百年封建统治,到了中晚期财政逐渐恶化,由于正常的税收无法解决整个帝国的开支问题,开辟新的财源就成为了清政府的一个重要䃼充,那就是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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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直赈捐10兩川型锭


  “捐”字当头是封建王朝正统财政体系之外的独特形式和有益补充。所谓捐者,即捐输、捐纳等,看似自愿实则强派。“捐输~系由农商士民之报效”而“捐纳~则系卖官之行为”显然这是立足于捐输与捐纳的最初意义来加以区别的,不过随着清政府日后的财政赤字不断扩大,这倆者界线已经模糊甚至混同。

捐输与捐纳作为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补充,自汉代以来便或轻或重的发挥着其特殊的作用。捐输与捐纳究其本质,其实就是封建王朝同源不同式的敛财工具,并随着封建王朝的由盛转衰而趋于混同,尤其至晚清时期基本已经没有多大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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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顺直赈捐的史料


清代的捐输事例亦纳入了部分捐纳的事例,主要究其原因,是因那些由突发事件引起的暂行的、临时的非常例性捐输。比如,太平天国战争、甘陜捻乱、贵州大小金川起义、筹建北洋水师、云南杜文秀起义、黄河溃堤、顺直地区水旱、秦晋大旱、山东河患、广西水患、钱塘江海堤溃堤、各省边防筹措军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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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顺直赈捐的史料


"非常例性捐输"顾名思义,就是指并非既定的常规性捐输事例,这往往是经由自然灾害、人为战争等突发事件引起的如赈济、军饷、防务(塞防、海防)等等需款,而由政府临时推广的吸金策略,以令绅商士民“报效”国家,或强派给地方官的筹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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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顺直水旱不断 饥民迁离家园.jpg


顺直水旱不断 饥民迁离家园


  对于晚清中央财政而言,起到了急补之用,但由于多以地方财政组织实施,也意味着中央财权的下放和中央财权的削弱,同时也冲击了官僚吏治的正常形制(卖官多了官员剧增)並加速了官僚体制的腐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晚清政府多少带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实属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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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清政府发放赈济粮的粥厂


  在清末屡次的财政危机中,四川省作为晚清的经济大省(咸丰年间施行厘金制度后四川由受协省转变为协济省)四川省的非常例性捐输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借资民力”的旗号下晚清政府不仅将财政搜刮之手伸向了广大贫苦的老百姓,更涉及了大小官员和豪绅富户。


10广西水旱引用各省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jpg


广西水旱引用各省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


  无论从其征收范围、规模、时限还是其作用与影响,基本上都与全国的重大非常例性捐输同步呼应,如:海防捐输、新海防捐输、顺直赈捐、郑工捐输以及各种临时性的地方摊派等非常例性捐输,如各省的赈捐章程、筹饷例、筹饷新例.....等等。而我们今天仅探究什么是"顺直赈捐"其他的非常例性捐输种类繁多待以后再拙文介绍。


11安徽水患引用新海防条例的捐纳文献.jpg


安徽水患引用新海防条例的捐纳文献


  所谓顺直赈捐,当时主要是针对顺、直地区天灾人祸财政困窘之境由政府主导的一种非常例性捐输,在不同的时期以不同的名目断断续续的开展的一系列临时性赈捐(赈济),有地方官的任务亦有地方豪绅的捐纳报效(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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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为筹赈事的捐纳文献


  顺直赈捐的开办的背景,约从光绪十六年(1890)至二十六年(1900)顺直地区共八次开捐,为解决灾后赈济资金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光绪十二年(1886)顺天、直隶地区发生水灾,先是按照"海防捐输章程"数目递减二成开捐。光绪十六年(1890)直隶总督李鸿章和部臣商议并上奏朝廷“在灾重费繁,款无所出,惟有援照前案,开办赈捐或可稍资济助”。经朝廷批准,推广赈捐其奏定的《顺直赈捐章程》将衔、封、贡、监(監)统照"新海防捐输章程"以四成实银上兑,并准奖翎枝并二品顶戴,各省文职官员因案被议,因公获咎仍准捐复翎衔,并且捐复道府以上的以实银五千两为度,知府以下以三千两为度,贡监(監)还准捐盐运使、副将、参将职衔。


13国子监为筹饷事的捐纳文献.jpg


国子监为筹饷事的捐纳文献


  除捐银两外还可捐实物,每件以银一两计之,共计折合银两数给予奖项。其后,顺直地区时有灾情,加之所谓拳匪联军之祸等,赈捐亦一展再展,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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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为筹防务军饷引用顺直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


  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顺天、直隶地区,拳匪倡乱,民不聊生,作为京畿之重的顺天府、直隶省地区其战略地位相当重要,于是请援秦晋实官捐输之制,给予空照,即为顺直善后赈捐。督臣奏云:“顺、直地方,自本年五月拳匪倡乱以来,每劝有力之家,捐补钱粮。稍不遂欲,辄加二毛之名,任意烧杀官司不敢过问。以致凶焰日张,良懦穷民亦被掳掠。嗣后武卫溃勇,各路逃兵,纷纷窜溃。……现当和议甫开,冀明春洋兵渐撤,则抚垂毙之疮痍,宜集博施之巨款。……仰肯皇太后皇上,俯念顺直民生垂尽,较秦晋偏灾尤为迫切,准照奏明成案,由直隶一并设局收捐。”从上述奏稿中,可以很明确的得知关于顺直赈捐的起因和目的。


15云南省为筹防务匪患引用川省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jpg


云南省为筹防务匪患引用川省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诸多非常例性捐输均是按粮捐输来摊派,为应对顺直善后捐输,四川通过境内专门应对中央政府捐输征收的"津捐局",依靠地方富绅巧立名目对广大百姓进行搜刮。全省一百六十多个州厅县,除了个别极其贫瘠的地区,大部分地区都是募捐、强捐对象。从四川每年册报的捐输银来看约在一百八十七万五千余两左右。


16贵州省为筹防务军饷引用贵州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jpg


贵州省为筹防务军饷引用贵州赈捐章程的捐纳文献


  事实上"顺直赈捐"持续的时间较长,在这一时间进程中,按粮捐输的份额也在逐渐增高,而许多个中差价则为官吏所中饱私囊。整体来说,由于晚清内外困顿的窘况加上财政的紧张以及天灾人祸的影响,致使各种名目的非常例性捐输屡开不绝,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难以休养生息,因此如同直隶总督李鸿章所言“捐事已成弩末”要巧立名目,给予实缺以资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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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引用筹饷例的捐纳文献


  四川除了在征收机构方面逐渐呈现出制度化以外,在征解方法上采取“定章粮户每收谷百石,积谷一石,以次递推,百分捐一”的按粮捐输法向广大百姓摊派。此外,作为非常例性捐输,四川是诸多省份中唯独没有按照计划停征的地区,这也很可能是川型银锭的海防、新海防、海防捐输、塞防、绵竹赈捐、顺直赈捐等银锭仍可以见得到实物遗存的主要原因,因为四川征派跨度的时间实在太长,而其他的省份只是奉旨短征即停征,故他省至今少见或者未见银锭实物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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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盖有"办理安徽暨鄰近省分顺直赈捐局关防"的捐监(監)文献.jpg


盖有"办理安徽暨鄰近省分顺直赈捐局关防"的捐监(監)文献


  顺直赈捐作为地方维护中央地域优势与战略安全的后备支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调节地区间灾祸应对方面亦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同时它也加重了承载地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四川地区未按计划停征的状况,不仅积养了地方财政割据的根基,也持续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最终激发了著名的四川保路运动,给日后的辛亥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进而动摇了清政府数百年的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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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光绪朝朱批奏折》:赈济,中华书局。

2、《四川财政考》: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3、《清代捐纳制度》:哈佛燕京学社出版。

4、《清史稿》:中华书局出版。

5、《清末海军史料》:张侠,海洋出版社。

6、《江津县志》:民国,卷五《食货志·津捐》。

  至于文中"顺直赈捐·汉州·张裕泰"是属于中央对于地方官的摊派任务?亦或是地方豪绅的捐纳报效?个人浅见应该是属于地方性的摊派任务,应是由汉州地方官向农民士商强征收纳后准备向中央上缴的银兩,至于为什么会流落在民间,这将会是个千古之谜,就留给我们后人慢慢去猜想吧!这是本人对于顺直赈捐的浅浅论述,提笔起拙文与同好分享。

备注:

少数图片来源于网络,大部分皆为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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