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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川锭筹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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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松 川锭博物馆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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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锭博物馆馆长深圳客兄收藏了一张户部监照,其内容大意是:四川省成都府辖下成都县监生盛溶,年龄三十三岁,体貌特征是面白而无须,用现代流行的词来形容就是一个小白脸。他于同治八年(1869)十月二十八日依据“筹饷例”报捐了现银一百五拾七两五钱,(根据所捐银两数猜测是县衙文书一类不入流的职务)户部特发此照予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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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锭博物馆藏户部监照


其文中提到了“筹饷例”。“筹饷例”即为“筹饷事例”,源于咸丰元年(1851)。咸丰帝即位前,道光末年清政府由于两粤(今福建省为中心的东粤和广东省为中心的南粤)用兵,军费耗用巨大,各省督抚争先使用捐输,遍设捐局,绅士和民众只要交纳银两都可以补授官职。这样的捐纳对正常的捐纳制度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致使到了道光二十九年(1849)七月户部奏请开“筹赈事例”时,因其规制繁杂,进而报捐者已是寥寥无几了。到了咸丰皇帝登基时,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已日渐枯竭,加之社会日益动荡,老百姓不堪官吏们的压迫而纷纷起义。要镇压各种起义,所需军费开支巨大,朝臣们却又应对无方,为解决此时的军饷困难,户部奏请准备开“筹饷事例”,解此时所需巨款问题。但咸丰皇帝刚刚继位,对此开捐之事犹豫不决,在批复折中写道:“前因用兵及常年支放各项,需费极多,户部请开筹饷事例。朕以十数年来,水旱河工,业经屡次捐输,思与吾民休息,御极之初,即停止各项捐例,以冀培养闾阁元气。而度支告绌,又不能不先事与筹,宵旰萦怀,时深焦灼。因思各省藩库报拔之数,除部臣随时筹拔外,其留支待用及杂款各项银两,中有可酌量暂缓,及应裁应减者,若使各就本省情形,任其通盘筹划,亦可移济缓急,挹彼注兹(弥补不足)。部库均为一体,部臣筹之于内,疆臣筹之于外,协力同心,庶克有济。该督抚等身受重恩,当国家经费短绌之时,定亦同深忧虑。著督饬藩运两司及关道迅速筹复,于力拔诸款外,每省或四五十万,或二三十万,酌定数目,一面奏闻,一面委员起解,近京各省于封印前奏到,远省于明年开印前奏到。如此则部库可资周转,亦何必遽意开捐,朕之本怀,谅中外诸臣必能喻也。”①咸丰皇帝的批示说明他并无意开捐,想予民休养生息而从朝廷内部想办法筹款,但事与愿违,摆在咸丰帝面前的现实是,中央财政资金严重紧缺,而要索取于地方,又几乎成了一种不可能,在此不得己的情形下,只能开“筹饷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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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户部执照


筹饷事例的章程则是以道光七年(1827)的“酌增常例”条款为依据,进行了适当的增减。譬如由贡监生捐州县三班衙役时的银两数,则比照“酌增例”减收一成,即贡监生在道光六年(1826)捐县主薄时按“酌增例”需捐银480两,在咸丰元年贡监生捐同样的县主薄依照“筹饷例”则只需捐银432两,已经减少了48两,即一成。此捐例在咸丰元年开征,本是“暂行事例”,但因由于太平军起事,清政府无赖之下,在咸丰二年(1852)、咸丰四年(1854)续开此捐例。到同治五年(1866),户部则认为“筹饷事例”及当时所开的“现行事例”过于繁琐,遂将咸丰年以来的所有捐例进行逐条清理与分析,增议条例,并上奏同治皇帝:“现在军务情形,虽较之前数年已有起色,但西北各省,尚在用兵,东南各省亦需筹办善后。即在京兵丁俸饷,亦尚藉京铜局捐项,源源接济。应请统俟军务大定,库款充足,再行停止,毋庸按年奏请展限。”② 可见从咸丰元年开“筹饷事例”以来,本是由于军事而开的“暂行事例”却变成了几乎每年都在报捐的“现行事例”了,直到光绪五年(1879),筹饷例才明令禁止。

以上史料记载在实物留存上得到印证。《中国历史银锭》书中收录了一枚中国人民银行库存川锭,其铭文为“筹饷·七年匠恒丰”,其银匠“恒丰”根据所发现其所铸四川银锭来来,他是活动于道光咸丰年间的官银匠,另外从该锭的锭形及章戳特征也可判断为咸丰年间铸造,同史料记录的咸丰年开“筹饷事例”是相吻合的。并且还能看到咸丰七年仍在开征。另外出现的三枚“筹捐·二年匠义诚亨”,虽没打同治年款,但也可从匠人义诚亨活跃时期与章印风格判断为到同治二年。还有就是开篇提到的川锭博物馆馆长深圳客兄的户部监照反映的同治八年仍然在开“筹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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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饷•七年匠恒丰


我们从银锭实物上铭文“筹饷”到“筹捐”的变化,可以看到从咸丰时期到同治时期,“筹饷事例”的演变与发展,他从单一的为军事即太平军兴开捐,发展到同治年用于西北各省用兵军费及东南各省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后的善后工作,到京畿布防兵丁的俸银等多种开支用途的变化。

故世人称“清代捐例之滥,滥于咸丰”,差不多就是由“筹饷事例”开始,之后的“海防例”、“郑工例”、“新海防例”、“江防例”、“江宁例”、“秦晋例”、“顺直例”等呈出不穷,捐例之泛滥史无前列。这些捐列反映在四川银锭上则发现了“海防”“海防捐输”“新海防”“新海防捐输”“郑工捐输”“赈捐”“顺直振捐”等实物,由于这些实物十分稀少,这些川锭品种自然就成为川锭收藏爱好者心仪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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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捐•二年匠义诚亨


此件“筹捐·二年匠义诚亨”正是见证了那段惨烈的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及各种起义的历史留存,它见证了清王朝中后期的苛捐杂税致使民不聊生的历史现状,见证了清政府将捐变税的演变的历史历程。因此彰显出他的无比珍贵,使之成为收藏爱好者追逐的名品。



相关名词解释:

暂行事例:清代历次开捐时,规定期满或事情完竣时即不再受理报捐。

现行事例:随时可以申请,没有受理期间限制的报捐项目。

注①:清文宗实录22卷第4-5页

注②:同治五年增修筹饷事例条款上原奏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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