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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贵州尚节堂与尚节堂银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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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客 川锭博物馆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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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节堂银锭


尚节堂是清代贵州省贵阳地区官绅商贾捐资兴办的,专以收容节妇的一所社会团体;系对于青年妇女在丈夫死后,不再改嫁,生活困难又无力抚养遗孤的人,她们被称为节妇或者嫠节。为维护封建礼教及人们对她们的尊崇,在当时的旧社会是受到各方面支持与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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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尚节堂相关史料


因为各方的捐助,尚节堂拥有很多房屋、田产,还有大量资金,以资金生息和房产收益作开支,是旧社会救济公益事业中开办时间较早,维系时间较长,管理组织比较完善的社团之一;尚节堂建于大南门外箭道街,解放前在贵阳颇有名气,几乎老幼皆知,建立新中国后停办,但是遗迹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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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明清时期的节孝牌坊


尚节堂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年(1840),由贵州巡抚贺长龄募集捐银13640两,利用建于清雍正元年(1723)的节孝祠改建而成,共有房屋160余间。因所收节妇都带有未成年子女,每节妇分给住房一间,开始一次就收节妇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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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节堂院内一隅


光绪十八年(1892),曾任四川酉阳、秀山等知县的杜瑞征年老辞官定居贵阳,见尚节堂房屋不够使用,捐银6000两建四合院一座,称杜家新堂,增建房屋52间,增扩堂额50余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杜死后葬于北乡仁山坝,近年由于地方进行基建工程,发现了杜的墓志铭,而杜瑞徵的墓志铭是如下记载的:“君捐银六千入尚节堂”,直接证实杜瑞徵以个人身份给尚节堂捐银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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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节堂银锭重七钱(25克)

这和历史记载是相吻和的

节妇入尚节堂需递交申请,入堂后节妇每人发给领折一个,凭折按月发给恤米(口糧)一斗,按规定发给铸有“尚节堂”三字的专用银锭一锭作生活费,面值约为七钱(25克)。到民国年间不再发给银锭,月生活费为每户银元一元。除发给的生活费外,多数寡妇以制作蜜饯、蒺藜干为副业,少数则做泡菜、针线活以补充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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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贵阳街景


尚节堂的管理极为严格,有专人守卫大门,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寡妇也不准留宿亲友,他们的生养死葬全由尚节堂负责。寡妇的男孩到了13岁即不再允许随母居住。尚节堂在堂外建有义学三所聘请教师教其孤儿识字,学习技艺,到17岁能自食其力时让其离开踏入社会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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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贵阳街景


尚节堂从道光二十年(1840)到民国三十一年(1942)存在一百余年,其经费全由私人捐赠。期间节妇绝大部分都是使用尚节堂所铸发的银锭。此"尚节堂"银锭是贵阳创办救济慈善事业的最好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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