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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币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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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经济大萧条席卷整个西方世界,美国在这次危机中也受到重创,为摆脱经济危机,美国政府认为在市场大量购买白银、增加储备可以推动白银价格上涨,增加中国等银本位国家的购买力。为此,1933年和1934年两年中,美国颁布了《白银法案》等一系列法案,主要内容包括提高银价、收购白银、禁止白银出口、发行银券和白银收归国有等措施。

美国白银政策使得世界市场白银价格高涨,由于国际市场白银价格远高于国内银元价格,外国在华银行纷纷在国内收购银元运往纽约和伦敦套利,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给以银为本位货币的中国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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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一年泰亨源上海市秤六十两零五钱扣法币六百八十五元


严重的经济危机迫使国民政府放弃银本位制度,在英、美两国政府的支持下,国民政府开始新一轮货币制度改革。1935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币制度。公告指出:“自近年世界经济恐慌,各重要国家相率改定货币政策,不许流通硬币。我国以银为币,白银价格剧烈变动以来,遂致大受影响。国内通货紧缩之现象,至为显着。因之工商调敝,百业不振,而又资金源源外流,国际收支大蒙不利,国民经济日就萎败,种种不良状况,纷然并起。……设当时不采有效措施,则国内现银存底,必有外流罄尽之虞,此为国人所昭见者。……近来国内通货益加紧缩,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萧条,长此以往,经济崩溃必有不堪设想者。政府为努力自救,复兴经济,必须保存国家命脉所系之通货准备金,以谋货币金融之永久安定。兹参照近今各国之先例,规定办法,即日施行。”

同年11月4日,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发行国家信用法定货币,取代银本位的银圆。国家统一管理白银,工商业及公私往来都必须使用法币,个人持有的白银必须兑换成法币。中央、中国及交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以稳定法币对外价值,保持汇率稳定。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法币急剧贬值。1948年,法币发行额竟达到660万亿元以上,等于抗日战争前的47万倍,物价上涨3492万倍,法币彻底崩溃。同年5月,由翁文灏出任行政院长,王云五被任为财政部长,开始筹划另一次货币改革,法币终被金圆券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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