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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行银锭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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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真宗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今川地区分为益州(今成都)、梓州(今三台)、利州(今广元)、夔州(今奉节)四路,合称“川峡四路”,简称“四川行省”,是为四川建省之始,四川由此得名。元朝至元23年(公元1286年)设“四川行中书省”,简称“四川行省”。四川,简称“川”或“蜀”,省会成都,位于中国大陆西南腹地,因物产资源丰富,自古就有“天府之国”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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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国通商兴盛银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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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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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灌县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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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四年富官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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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州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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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兴荣匠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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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盛兴同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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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发益同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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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裕匠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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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昌匠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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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泰永匠裕昌


四川省通行银锭只有一种锭形,即圆碗形,分为十两和五两两种。虽然形制单一,但是戳记铭文内容却十分丰富,是目前清代各省份银锭中发现最齐全,各种赋税功能最具有代表性的银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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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蒲江县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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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南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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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公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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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杜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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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公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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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局马二十六年杨永丰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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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彰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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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三年宜宾县匠张恒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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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匠乐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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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四年绵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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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马边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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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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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匠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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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三年灌县


咸丰以后,国家日益没落,各类新增征收款项名目层出不穷,如按粮加捐、规复差徭、盐引加课、统捐、杂捐等等,名目繁多,也正是因为如此,四川银锭依靠戳记铭文的魅力,一跃成为银锭中的佼佼者,如地丁、津贴、捐输、盐课、盐本、厘金、关税、土药、茶课、丝课、股票、海防等在四川银锭均有发现,为研究四川乃至整个清代时期的赋税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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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隆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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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白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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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八年雅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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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年白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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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六年苍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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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七年温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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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二年云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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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成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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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五年江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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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德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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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年璧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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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一年永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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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年南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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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新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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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八年康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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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七年白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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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年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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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八年永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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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二年广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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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匠长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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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涪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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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五年嘉定白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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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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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州二十七年匠张恒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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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县六年匠陈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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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八年匠张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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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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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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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渝福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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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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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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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喻英文马边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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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县九年匠俞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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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县九年匠俞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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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过针过后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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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县三年匠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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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八年匠张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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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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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都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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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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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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鑪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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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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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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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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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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郃西马玉公议银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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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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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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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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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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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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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六年长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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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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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年乐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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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裕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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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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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五十年俞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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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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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道光年俞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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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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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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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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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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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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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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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泰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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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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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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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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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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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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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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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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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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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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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隆裕


四川银锭有官锭和商锭之分,官锭一般由府县名、纪年、银匠名、赋税品种组成,为上缴省库之用,如“铜梁镇二十四年津贴”、“蓬州宣统三年捐输”、“光绪二十九年灌县盐本”、“蓬中票厘局”、“雅安县三十二年地丁”等。还有一种为地方存留银,作为本地方行政管理等使用,一般只在银锭表面打印县名或者纪年,如双戳记或单戳记“富顺县”、“荣县”、“华阳县”等。而商锭一般只有一个或者两个戳记,为银号、银匠名称,如“永兴楼”、“永裕楼”、“大椿源”、“文復兴”、“乾泰昌记”等。



地丁:

古者赋出于地,役出于丁,地与丁分别征收。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平定江南,其土地规则悉以明万历之制为准。丁税,民十六岁为丁,六十岁而免,丁口五年调查调整一次,按丁抽税,丁增而税加。地税按亩征收,田分三则九等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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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粮银纳户执照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曰:“康熙五十一年,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实数查明造报。’廷议:五十年以后,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仍五岁一编审。”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使得丁银数额稳定下来,相对减轻了贫民负担,较少了因为人头税而产生的贫民逃亡,又保证了国家的税收,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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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地丁纹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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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地丁


清朝政权建立之初,国家尚未实现统一稳定,战争不断,百姓伤亡甚多。从明末天启年间至顺治时,全国在籍人口及在册耕地大幅减少,国家动荡,经济衰退。清政府为了招抚流亡,恢复社会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国家政权,以明晚期仅存的《万历条鞭册》为依据,进行赋役的征收。在其征收的过程中,清政府逐渐体会到了《万历条鞭册》中“摊丁入亩”措施的合理性,加之在康熙后期,国内土地兼并严重,造成大量的人口流动,一邑之中,有田者十一,无田者十九,丁额缺少,丁银流失。财政徭役以丁,他们便主张“丈地计赋,丁随田定”,即实行“摊丁入亩”,按田定役或摊丁入亩的制度比按人丁定役的里甲制度要稳妥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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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县足色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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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县足色地丁


公元1722年,康熙帝去世,雍正帝继位后,在吏治、朝政、军机、土地、籍贯等方面实行了很多新政,其中“摊丁入亩”就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赋税制度改革。

地,即地赋;丁,为丁税。清制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丁,凡丁皆需服徭役或缴丁税。所谓“摊丁入亩”,即地丁税银,就是废除了以前的人丁税,将田赋和丁银合在一起收缴,丁随地起,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中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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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婺源县丁地银纳户执照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一》曰:“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广东诸省已有行之者。至是准直隶巡抚李维钧请,将丁银随地起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嗣后直省一体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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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县十三年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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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宣统二年地丁


条例规定,每亩地征收银一两,丁银二钱二厘。这是直隶省的征收标准,全国其他的省份根据情况各自摊入征收的标准又不同,于是地赋一两,福建摊入丁银五分二厘七毫至三钱一分二厘不等;山东摊入一钱一分五厘;河南摊入一分一厘七毫至二钱七厘不等;甘肃、河东地区摊入一钱五分九厘三毫;河西摊入一分六毫;江西摊入一钱五厘六毫;广西摊入一钱三分六厘;湖北摊入一钱二分九厘六毫;江苏、安徽摊入一厘一毫至二分二厘九毫不等;湖南地粮一石,征一毫至八钱六分一厘不等。自此以后丁徭与地赋合二为一,百姓除了缴纳地丁银以外,没有其他徭役了。只有贵州、奉天户籍未定,仍然按照地赋和丁银分开征收。另外山西阳曲等四十二个州县,也另外编定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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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二十九年地丁


摊丁入亩的实行,解决了贫民地少人多的状况,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助于国家的税收和政局稳定,也标志着从雍正开始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制度被废除,使得赋役平均,《清史稿》言:“自后丁徭与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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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光绪八年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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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丁


地丁银锭在四川等地多有发现,一般为三戳记,上有县名、匠名、纪年,一般来说,三者缺一不可,如有成色、重量上的差错,便于事后责任追究,为摊丁入亩实行以后白银征收地丁上缴国库的证明。也有银锭表面只打“地丁”或者带县名如“合州地丁”戳记的特殊情况。存世的清代四川地丁银锭,大多数都是光绪至宣统年间所铸,从实物看,无论是何州县或者年号,其银匠名号多为“涂裕盛”、“周源义”、“恒足生”、“兴隆号”、“兴顺源”、“坤甡永”、“裕泰德”、“恒泰裕”、“宝源通记”等,光绪以前发现较少。



厘金:

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爆发了以洪秀全为首的“天平天国”起义,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便攻占汉阳、南京等南方重镇。起义爆发后,赋税征调不及时,不得不借助民力。征收税粮一两,加派差银数倍不等,事变平定以后,差徭繁重如故,钱粮或有减免缓征,而差银则在歉收年份照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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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镇压太平天国之际,英、法两国借口“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再次发动对华侵略,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英法联军于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由天津登陆,逼近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避暑山庄避难。不久联军攻入北京,有“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遭遇浩劫,被洗劫一空,古籍文献、金银财宝、艺术珍品损失不计其数,并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共赔偿白银两千七百万两,而俄国趁火打劫,侵吞北方六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中国从此进入半殖民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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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皇帝从继位后,国家动荡,各地起义不断,直至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才平定太平天国运动,国库白银入不敷出。《清史稿》记载,咸丰三年,刑部右侍郎雷以诚治军扬州,始于仙女庙等镇创办厘捐,厘金抽捐,创始于扬州一隅之地,后逐渐推行至全国。同年,苏州、常州沦陷,丁粮、漕粮没有征收上来,于是朝廷在上海设立厘局,接济国库之资,又设立江厘捐,归大营粮台经营管理。咸丰五年,江西设立了六十五局卡,湖北设立了四百八十余局卡,湖南亦设立了城内外总分各局,江苏扬、常、镇各府属添设小河口、普安、新港、三江营、荷花池五个局。御史宗稷辰言:“大江南北设卡过多,收捐太杂。”朝廷下令酌量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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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厘局


咸丰六年,吉林、盛京抽收商货及粮石捐,值百取一,吉林也这样抽收,乌鲁木齐之吐鲁番也抽收棉花厘金。七年,设置湖北厘金总局。八年,规定河南省的厘捐除水烟、药材、茶叶外,其余货物一概不抽收厘金,并裁撤陕州、荆子关及沿河各局卡。同年福建、广西均设局卡,抽收货厘。九年,登州、莱州、青州三府属海口设局抽厘。山西设立筹饷局,收取行商药税及百货厘捐,于各隘口设立七个总卡及各分卡。十年,因为张家口办理厘金做法不当,激成事变,各文武各员都受到严厉谴责。两江总督曾国籓以湘军援鄂为由,奏请于长沙设立东征局,每收复一地,即酌情添设局卡,以接济军饷。所有货物都在本省所抽取厘金之外,再加抽半厘,皇帝答应了曾国藩的奏请。当时江北八里铺及广东韶关、肇庆府都设置局卡抽收厘金。十一年,将山西行商药厘改为为税课。安徽抽收厘金,设立正卡,省局所管辖有四处,皖南及淮北局所辖各三个,并设立五十九分卡分巡。贵州也在四川、两湖邻近地区设立货厘局。当时各省厘局设立过多,皇帝担心给商民带来负担,命令除各省主要交通要道外,其余的局卡一律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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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厘局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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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厘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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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厘局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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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镇厘局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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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州厘局何


厘金,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税率为1厘,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又称“厘捐”﹑“厘金税”。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开始按照田亩丁银抽捐,根据多寡,每亩起捐三十文不等,后对各行业及商铺,一律照捐抽厘,遍及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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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货厘


各省并专门设立厘金局,有捐厘局(淞沪)、厘捐局(金陵、天津)、牙厘局(苏州、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湖北)、厘金盐茶局(湖南)、厘金局(广西、山东、甘肃、四川、贵州)、税厘局(福建)、厘税局(陕西、河南)、筹饷局(山西)。总局之下,设立各局卡,各通商要道设正局或正卡,管理抽厘,以便收取,到同治初年,通行全国。课税对象甚广,各省厘局设立繁多,税率也不一致,虽朝廷担心有累伤民,多次下令裁撤,但是全国财政吃紧,裁并效果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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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二年万县土厘局刘


厘金创始之初,本是一种为支应军饷临时筹款的方法,随着全国的推行,逐渐演变为官府敛财的一种途径。咸丰三年,厘金的征收,增加了百姓和商业的负担,其各地官吏以此为名滥收无度,地方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税收制度,除一定数额上缴朝廷外,其余部分入各地府库,甚至中饱私囊,由此是货俱征,危害伤民史无前例。同治、光绪年间虽有臣工整顿厘金革除弊处的奏请,但是一直没有彻底废除,直至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由国民政府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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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元年乐至票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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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益厘局


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内忧外患,战乱频繁,咸丰帝病逝于热河避暑山庄的行殿寝宫内,年仅六岁的载淳即位,年号“祺祥”。两宫皇太后叶赫那拉氏和钮祜禄氏与恭亲王奕发动辛酉政变,将八名顾命辅政大臣处死或流放,皇太后垂帘听政,改年号为“同治”,叶赫那拉氏为同治皇帝生母,即慈禧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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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两次鸦片战争的失利,使清朝政府认识到西洋科技的先进,奕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汉臣开始学习西方技术,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方针展开自强救国策略,又称“洋务运动”。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清朝与各国之间的外交事务,包括对外贸易、边疆防务、海军建设、矿产开采等,另外在上海、南京等地兴建军工厂,制造轮船、洋枪、洋炮、火药等军用器械,开办外国语学院,军事学校,派遣留学生出美国留学,洋务运动使清朝国力暂时得到恢复和增强,文武齐心合力,国家出现了较为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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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七年四川厘务总局


《清史稿》记载,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因为以广东官绅办理厘捐时营私舞弊,特命三品京堂晏端书驻扎韶关,督办广东厘金。四川总督骆秉章亦以粤省厘捐积弊为言。皇帝告诫端书以:“厘捐原出于不得已,总期有益军饷。无戾民情”。御史丁绍周言:“厘捐各委员徒事中饱,民怨沸腾。”命令裁革各委员,统归地方官管理。至于通都大邑厘捐事务繁杂,命令派道府等官办理,并照部章分晰开载,榜示通衢。当年设江宁大胜关厘卡。河南禹州、陕州及河内县、清化镇均设药材厘金分局,禹州还抽收百货厘金。移设衢州府牙厘总局于浙江省城。除杭州、金华、严州三府外,其余八府均设分局分卡。设周口、三河尖两个厘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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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赵镇厘局张


自咸丰三年征收厘金税开始,百姓负担沉重,至同治时期,不断有官员上奏言明厘金之害,但是朝廷财政紧张,只能征收于民,保证国家的基本运转,所以将厘金税收加强管理,另外各省又增加了几处分局,可见同治时期厘金税收已然成为国家的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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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乐厂引厘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四》曰:“同治二年,两江总督曾国籓疏,略言:江西自咸丰九年,制定章程区分茶厘和茶捐。每一百斤茶除去在境内抽厘银二钱,出境时又抽一钱五分外,向来对产茶及设立茶庄处所鼓励办茶捐,每一百斤捐银一两四钱或一两二钱不等,填写收据,准许按照筹划饷银的事例汇齐后申请奖励。臣仍照旧章办理。本年根据九江关署监督蔡锦青的报告,请遵照户部奏准,饬令将盐、茶、竹、木四项统征关税,已于三月起征。江西茶叶运至九江,有华商、洋商之分。洋商既已经完纳子口半税,固然不能再抽取厘金,华商既已完纳浔关的正税,也不应该再缴纳厘金。臣即照部章,于义宁州开办落地税。唯有原来供给朝廷用的大箱净茶征税稍重,分别核减。参考斟酌茶捐旧章,每一百斤,义宁州等处征一两四钱,河口镇征一两二钱五分,都一概充作臣的军营军饷,由臣刊发税单护票,委员经收。或由业户自行完纳,或茶庄代为完税领单,至发贩时,统一由茶庄缴销税单。华商换给护票,洋商即凭运照,贩至各处销售。除了华商完纳九江关税、洋商完纳子口半税外,经过江西、安徽各厘卡,验明放行。如此办理,与户部原奏、总理衙门条约,一一符合。税单虽系茶庄经手,税银实为业户所出。洋商不得借口于子口半税,而禁止中国的业户不完纳中国的地税。华商既然免去逢卡抽厘,亦不至于纷纷私买运照,冒充洋商。”得旨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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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经县炉关茶课


从以上清史稿记载可知,自同治二年三月开始起征盐、茶、竹、木四项关税,另外着重提到了茶税,茶商分为华商和洋商,即国内商人和外国商人,曾国藩言:“洋商既完子口半税,固不抽厘,华商既纳浔关正税,亦未便再令完厘。”这里提到了子口税,是指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天津条约》的规定,外国商船只需在海关交纳2.5%的子口税,就可以自由在各通商口岸转口,不需要再重新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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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厘


按条约规定,外商在这些地方购茶后,只需交纳半税,就可免除沿途厘卡的一切捐税。而国内商人却要“逢关抽税,过卡抽厘”,这样外商就可以依仗低税来对中国的商品进行掠夺。曾国藩建议增加“落地税”,亦称“落地捐”,指商贩出售各种产品时就地所收的税,此议针对洋商在国内贩卖茶叶或进口物品等而制定的,抑制洋商进口中国的物品价格,增加对洋商在国内交易的赋税征收,故“洋商不得借口于子口半税,而禁中国之业户不完中国之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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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厂引厘光绪十七年匠周吉泰


同治三年,从闽浙总督左宗棠请,谕绍兴属八县六场,正杂钱粮,统照银数征解,革除一切摊捐及陋规,计减浮收钱二十二万有奇,米三百六十余石。这是蠲免浙江绍兴钱粮,并去除所谓捐输的例子,是一种嘉奖,也是一种尝试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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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二年丝斛厘课


同年,直隶设立天津双庙卡,淮南也设卡抽取邻近地区私货厘金,浙江规定了每斤蚕丝的丝捐数额。河南因为捻军作乱骚扰,停止收取禹州厘捐,但不久又恢复。因厘金税长期累民,同治三年以后各地方官员上奏请撤,当时湖广总督官文上奏:“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甘、云、贵、广西等省厘金不多,军务告竣,即可议撤。其余东南各省厘金,不可骤裁,留作善后之费。”曾国籓则以江宁克复为由,奏请停止征收广东厘金。皇帝担心军饷难以接续,没有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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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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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盐厘五年匠俞天泰


四年,裁撤湖南东征局,将江北总局改为金陵厘捐总局。福建设税厘总局,征收百货及茶叶厘金。六年,湖北经过裁撤,保存了厘局分卡八十六个。湖南合并各个分局,统一命名为厘金盐茶总局。七年,规定厘金上报户部,按照两淮盐厘上报方法,一年分两次。当时军务逐渐平息,督抚、台谏屡屡以裁撤厘金上奏。皇帝饬令各省酌情存留大宗主要的局卡,裁去零星分局。于是湖北又裁去五十四局卡,浙江裁撤合并了十六个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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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灌州厘局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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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局


同治八年,甘肃开始抽取百货及盐茶厘捐后,又决定对广东省城及佛山、江门、陈村各繁盛处所,补抽百货坐厘,由商人承办。九年,广西减免厘金,改征西税。十年,采纳御史黄槐森的建议,革去广东厘局帮费名目,并裁汰吏胥。直隶将天津府捐输义馆改为百货厘捐局,设置东河、西河、南河、海河四个分卡,并于东关设置洋药厘捐局。十三年,停止山海关的临榆县厘局。云南省城设立牙厘总局,各府设立分局二十三个,及各井盐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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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回龙场土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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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土厘局程


统观同治时期的厘金税收,虽然后期有所裁撤合并,但是却是朝廷不可缺少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从“上饬各省酌留大宗,裁去零星分局”,可见朝廷对厘金的依赖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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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引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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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县三十年肉厘


从目前存留下来的实物看,四川省的十两厘金银锭较多,如“厘金局”、“渝盐厘局”、“潼局盐厘”、“引厘局”、“票厘局”、“嘉定厘局”、“丝厘”、“肉厘”等,湖北省的厘金多见于五十两银锭,如“汉厘”、“牙厘总局”、“湖北盐厘局”等,其他省份流传较少。



津贴:

嘉庆元年,白莲教于湖北、四川、陕西诸省起义,清廷历时近十年始平定,军费耗巨,四川官府向民间大肆征收按粮军需津贴,而且白莲教平定后,官府亦未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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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县纳津贴正银


光绪年《长寿县志》记载,嘉庆十六年,御史韩鼎晋《奏陈四川应除积弊六条疏》:“川省山川险阻,从前剿办两金川、两藏、苗疆时,挽运刍粮,不能不稍资民力,所以各冲途州县设立军需局,迨剿办教匪时,改为津贴,民力虽疲,亦争先恐后。幸而边隅静谧,地方官吏自当爱惜民力,以休养生息为务;乃科派津贴之事,竟成积弊,牢不可破。查近来冲途州县,每年仍按粮科派,易名曰夫马价,以为供应大员往来差使杂费,其实本官衙门一切费用,俱出于此。每丁银一两或派制钱八百文、一二千文不等;一年数次,设局征收,恬不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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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县十一年津贴


可见清廷在平定白莲教后,四川地方官府并未停征军需津贴,每年扔按粮摊派,并巧换名目为“夫马价”,遮人耳目。此名为夫马价、实为按粮津贴的摊派,每年竟征银至一百六七十万两,是地丁正税的两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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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府合州乐输津贴银


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爆发了以洪秀全为首的“天平天国”起义,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便攻占汉阳、南京等南方重镇。起义爆发后,赋税征调不及时,不得不借助民力。征收税粮一两,加派差银数倍不等,事变平定以后,差徭繁重如故,钱粮或有减免缓征,而差银则在歉收年份照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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隣水县十一年津贴


咸丰三年,因白银亏钱匮重,军需及河工饷耗费白银二千数百万两,命令户部集议发行官票一事。惠亲等人奏请饬令户部制造钱钞与银票相辅而行。银票与钱钞用皮纸制成,上面提有“户部官票”字样,左边为满文,右边为汉文,都是双行,中间标有二两平足色银若干两,下面写有“户部奏行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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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官票


凡是原意将官票兑换成银钱的,与白银一律看待。钞边图饰为龙,钞面提有“大清宝钞”,汉字平例,中间标有准足制钱若干文,旁边八个字为“天下通宝,平准出入”,下面写有“此钞即代制钱行用,并准按成交纳地丁钱粮一切税课捐项,京、外各库一概收解”字样,边文和银票相同。规定票银一两抵制钱二千,钞二千抵银一两,银票与钱钞也按照这个标准抵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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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二十四年津贴


咸丰四年,因太平天国起义发展迅速,东南产粮区迅速脱离了清朝的控制,被太平军占领。战争开始以后,四川等省向百姓办理钱粮借征,以充兵饷。总督裕瑞奏请劝谕绅民,罢除借征,按粮津贴。四川省首先在田赋正税之外,每征地丁正银一两,加征津贴一两,每年与地丁一起开征、交纳,各省附后仿行。清王朝为了保证国家对军政用粮的需要,加重了对其他省区的田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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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卫津贴执照


同治三年四川布政使和盐茶道发文的《续办津贴告示》:“…兹拟于同治三年再行劝办按粮津贴,每条粮一两,仍征津贴库平库色银一两,于开征时随粮交纳,…除地丁仍照旧章上纳外,其中津贴一项,止须库平、库色,并无加平、火耗等项名目及另有丝毫浮费,即设局、薪水、鞘匣等项,亦在正项银内扣支。该绅民人等毋得轻听浮言,另加使费。其有银数甚微,情愿以钱上纳者,仍听其便,即照市价合钱上纳,不必格外加增分文。一切征收事件,务由地方官选派公正绅耆,设立公局,妥为经理,不准假手书役,致滋弊端。一俟收有成效,仍交地方官倾销足色,随同地丁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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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二十五年津贴


可见,川省的按粮津贴,每征地丁正银一两,加征津贴一两,每年与地丁一同开征、交纳。除对部分穷困边瘠的州县免征外,四川全省按粮津贴年约征银54万两。与地丁为官征官解不同,津贴为官府监督下,绅征官解。各地官府挑选当地资深名望绅士负责,设立公局,办理津贴征收事宜。对于足额征收的花户,官员开具津贴税票。每年征完后,随同地丁银一同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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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津贴执照


光绪十七年,户部上奏更定岁出岁入,以光绪七年一年岁出入详细册底为据。言道:“户部为钱粮总汇的地方,以前出入均有定额。入款不过地丁、关税、盐课、耗羡数端,出款不过京饷、兵饷、存留、协拨数事。自从战事一开,出入难依定制,入款如扣成、减平、提解、退回等项,皆系入自出款之中。出款如拨补、筹还、移解、留备等项,又皆出归入款之内。汇总之后不容易核算准确。此次所办册籍,以地丁、杂赋、地租、粮折、漕折、漕项、耗羡、盐课、常税、生息等十项为常例征收,以厘金、洋税、新关税、按粮津贴等四项为新增征收,以续完、捐输、完缴、节扣等四项为本年收款。除去蠲缓未完各数,通计实入共收银八千二百三十四万九千一百九十八两,是为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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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二十六年津贴


光绪中期,仅常例征收的税赋就有十项,另外又新加了厘金、洋税、新关税、按粮津贴等四项,可见农民负担之重,四川关税、津贴银锭流传实物中多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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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三十二年津贴


初因承办巨额军需协饷,开征按粮津贴,本是附加于地丁钱粮上的一种临时性税收,但官府自咸丰四年开征,每年都向朝廷奏报续办,至宣统三年满清灭亡止,五、六十年间从未停征,按粮津贴由此成为国家正常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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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光绪八年津贴


咸丰年间的津贴银锭所发现不多,光绪年间的多有流传,如“大竹县、二十五年津贴,匠恒足生”、“大邑县,二十六年津贴,匠周源义”、 “铜梁县、二十四年津贴、匠周源义”、“绵竹县,三十二年津贴,匠恒足生”等,锭面錾刻地方官府名、年号和匠名,有的还錾刻有税种名称,以四川地区发现为主,因相对少见,所以价格较高。



捐输:

顺治以后,驻守云南边陲的吴三桂、耿仲明、尚可喜等藩王势力逐渐增大,不断地向朝廷索要粮饷及各种开支,积极扩展军事力量,拥兵自重,不仅在经济上成为朝廷的沉重负担,而且在政治上危及到朝廷安危。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康熙皇帝决定裁撤三藩。当年冬11月,吴三桂杀云南巡抚朱国治,以反清复明的口号起兵反叛,很短的时间内,攻占湖南、四川等地,成为割据势力。康熙皇帝通过招抚、拉拢叛将,孤立吴三桂,并大胆启用汉人为大将,鼓舞朝廷士气。康熙二十年,清军占领云南省城,三藩之乱最终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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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之乱历时八年,占据南方半壁江山,而云南、贵州、湖南、四川等地皆是朝廷税赋上缴的重地,因此在经济上给朝廷造成了极大地损失,军费开支庞大,财政困难,入不敷出。危急时刻,康熙下令捐输助饷,以解朝廷燃眉之急。清朝魏源《圣武记·卷十一》曰:“康熙初,三番叛逆,国朝捐输助餉,始於康熙初三藩之变。”捐输征收性质为“捐”,朝廷面临战事危机,怕强征引起民变,这也是康熙皇帝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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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匠义成亨筹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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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县三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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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宣统三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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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县二十六年捐输


开捐三年,朝廷所得甚少,仅入二百万,只得酌情增加课税、追缴田赋等措施来增加朝廷收入,以供国用。《圣武记·卷十一》曰:“及云、贵、川、湖、闽、粤、陕、浙、江西各省变动,天下财赋复去三分之一,开捐例三载,仅入二百万,则其实海内之歉啬可知,今见于方略者,若裁节冗费,改折漕贡,量増盐课杂税,稽查隐漏田赋,核减军需报销,亦皆所裨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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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匠张恒益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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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输十年匠张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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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二十二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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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州光绪十一年捐输


由于是捐输,故数目不大,十六年宋德宜奏言:“频年发帑行师,度之不继,俯允廷臣之请,开列捐输,酌便济时,天下万事共知焉不得已。计三载所入二百余万,其捐纳最多者莫如知县,至五百余人。请勑户部限期停止。”

由以上记载可见,“捐输” 起于康熙十二年三藩之变以后,止于十六年,是一种朝廷危急时刻由各地官员及乡绅百姓自愿助国的财物,由朝廷统一收集后上缴至国库的特殊产物,强调为“捐”,故康熙时期的捐输不应看作是税收,有一定的历史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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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二十二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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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县三十二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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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三十二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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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三十二年捐输


雍正二年,随着“养廉银”和“火耗归公”的推行,集中了征税权力,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的薪给,对整顿吏治,减轻国库负担有积极作用。但是各州县以此为名,重敛于民,加派私征,为中饱私囊,谎报地方灾情,使得州县亏空,多征于民而少缴于库。鉴于此,又谕户部曰:“州县亏空钱粮,有阖属百姓代偿者,名曰‘乐捐’,实无异强派,应饬禁止。”

“乐捐”是雍正初期的赋税收入,于康熙时期的捐输不同,后因实施不利于民,故下令禁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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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捐输照票


《清史稿》曰:“至乾隆三十一年,岁入地丁为二千九百九十一万两有奇,耗羡为三百万两有奇,盐课为五百七十四万两有奇,关税为五百四十馀万两有奇,芦课、鱼课为十四万两有奇,茶课为七万两有奇,落地、杂税为八十五万两有奇,契税为十九万两有奇,牙、当等税为十六万两有奇,矿课有定额者八万两有奇,常例捐输三百馀万,是为岁入四千数百馀万之大数,而外销之生息、摊捐诸款不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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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县捐输纳票


川省的按粮捐输,史书确认为同治元年开征,实际自咸丰十年地方州县已私自开征,而得到清廷正式许可则是同治二年以后。全省各厅、州、县除边远贫困的二十三州县无需认捐外,其他全部开征。民国《绵阳县志》载:“…及同治六年,粤寇灭后,清廷取销各省上项各捐,以昭大信,独四川督臣奏,川民乐捐,不愿取销。而津贴、捐输,遂独存川省矣。”可见,即使太平天国起义被镇压后,四川的津贴、捐输依旧照常征纳,直至满清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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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县津贴捐输执照


《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录《光绪四年四川学政张之洞上东乡县案是非未明疏》:“…川省杂派最多,若夫马局,若三费局,有者什之八、九。此外,地方公事各局,名目不一,皆取之于民,皆派之于粮,局绅议之,官吏敛之。大率每地丁一两,合之津捐杂派,大县完多将近十两,中县完少亦须五、六两。粮民交纳者,先完杂费,继完津、捐,然后许完正赋。杂费不完,串票不可得,无串票,则官得治以抗粮之罪,其术亦巧而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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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匠张宝和备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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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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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二十年賑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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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县三十四年捐输


该疏张之洞为其任四川学政时所作,一针见血道出清末四川赋税实际状况,且此疏作于光绪四年,其实新捐输尚未开征。清末的四川省,每地丁正银一两,征津贴一两,常捐输二三两,新捐输一二两,加上火耗、平余、解费等各项杂支,合计在七八两以上。川省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如夫马摊派、刑狱三费、义卷摊派、城防团练费等等,与津贴、捐输一样,皆按粮派征于民,赋税最重的合州等州县,每地丁一两竟加征至十四两以上。官府横征暴敛,巧取豪夺,四川赋税之重,远较其他各省为甚,百姓生活之艰苦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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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常捐新捐照票


光绪二十六年以后,清廷为偿付庚子赔款,新增加的征收款项,主要有粮捐,如按粮加捐、规复征收丁漕钱价、规复差徭、加收耗羡之类;盐捐,如盐斤加价、盐引加课、土盐加积、行盐口捐之类;官捐,如官员报效、酌提丁漕盈余、酌提优缺盈余之类;加厘加税,如烟酒土药的加厘税、百货税改为统捐、税契加征之类;杂捐,如彩票捐、房铺捐、渔户捐、乐户捐之类;节省,如裁节绿营俸饷、节省河工经费、核扣驿站经费、节省各署局经费之类;实业,如铁路、电局、邮政收入,及银行、银铜元局、官办工厂商局余利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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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新捐输纳票


四川因解赔款,而按粮津贴、捐输之外,又有赔款新捐。两江、闽、浙、湖北、河南、陕西、新疆除去地丁银和漕粮照旧征收外,又增加曰赔款捐,曰规复钱价,曰规复差徭,曰加收耗羡,名称虽不同,实际上与加派赋税没有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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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洲顺直赈捐张裕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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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匠袁恒泰酌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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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十八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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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县二十九年捐输


同样按粮摊捐,为与原捐输区别,称之新捐输。而原捐输为常捐输。两种捐输用途不同,常捐输为支付军饷,新捐输专门用于赔款。与按粮津贴一样,按粮捐输亦由地方官府选派家底殷实的富绅设局承办。由于捐输和津贴同处一局征收,又称津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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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匠海防捐输恒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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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匠张宝和接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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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州宣统三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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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二十六年捐输


与地丁和津贴银锭一样,存世的四川捐输银锭主要为光绪至宣统年间所铸,光绪早期以前银锭上的戳记多为方章加长章,银匠有“张恒益”、“兴隆永”、“裕通厚”、“天福隆”、“义诚亨”、“恒丰”、“荣昌”等。光绪中期以后至宣统年银锭的戳记为一横两竖的长章,银匠有“周源义”、“裕国泉”、“涂裕盛”、“恒泰裕”、“恒足生”、“义利甡”、“宝源通”、“裕泰德”、“兴隆号”、“张恒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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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匠张宝和展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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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县二十四年赈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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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十五年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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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县二十四年捐输


从存世看,捐输多有发现,如“三台县、匠周源义、二十七年捐输”、“捐输、六年匠张恒益”、“南郑县捐输局”等。存世实物上同样以捐输锭稍多见,地丁次之,津贴最少。此并非偶然现象,而是与当时各项赋税收入成正比的。



夔关: 

夔关,鸦片战争前我国最大的商税常关,设在四川东部的夔州(今重庆奉节),是长江上的重要关口,对过往川江的商船征收商税,其通关厘税一直是四川第一大税收来源,全省最主要的财政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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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七年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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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一月夔关罗寿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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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七月夔关匠王同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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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关同治纹银


雍正《四川通志》记载:康熙五年(公元1666)十月二十七日四川巡抚张德地题本称:“夔郡实系吴楚上游,明季于斯设税。自叛逆盘踞,夔路梗塞,是税淹废。兹寇平时宁,舟楫稍通,仍宜于此设税,俾一府佐经理征收。自是裕如,较之僻处便可以一倍十。”后部议复设。“夔州府榷关,设自康熙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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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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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正月夔关匠王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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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八月夔关周福泰税




昭信股票: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中国清政府为偿付对日本战争“赔款”而举借的内债。光绪二十年(公元1894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即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王朝的极端腐败,中国战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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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昭信分局宝源通


公元1895年4月 17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规定“赔偿”日本侵略者军费库平银2万万两,第一年交一半,其余分六年交清,未交清的部分每年必须偿付5%的利息。甲午战争“赔款”加“赎辽费”3000万两,约合3.5亿日元,约等于日本全国银行存款总额的2倍,全国财政收入的4.3倍。而清政府全年的财政收入还不足8900万两白银。为筹集赔款,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发行了“昭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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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昭信分局宝源通


由于昭信股票是用于莫须有的赔款,遭到社会的广泛反对,清政府被迫于公元1898年9月下令,民间停办,官员仍准请领购买。昭信股票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掠夺中国的历史见证。



盐课:

在四川地区盐务,开始以潼川府的射洪、蓬溪产盐最为旺盛,嘉定府的犍为、乐山、荣县,叙川府的富顺次之。以后,射洪、蓬溪产盐反而不如犍为、乐山、富顺、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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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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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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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三年射洪县盐课




乾隆四十九年,各处盐井衰落歇业,当时担任盐茶道的官员林俊,允许百姓开凿盐井,不增加盐税,四川食盐才又开始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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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九年盐课


只有潼川费用高昂,致使亏欠盐税银七万两。这才讨论与犍为盐商合作办理盐行,以十二年为限,持续合作了三次。期满后,盐厂食盐产量愈加减少,每年仅能完成正课,羡截银无法完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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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盐课


“羡”即羡余银。所谓“截”,指截角银,是在缴课截脚时缴纳的银两。当时汉州、茂州、巴州、剑州、蓬州、射洪、盐亭、平武、江油等三十一个州县,因为食盐滞销,盐商倒闭,盐岸不实,百姓在附近盐场购买食盐,正杂课银都归入地丁摊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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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计岸商正兴荣


四川食盐起初以云南、贵州作为边岸,分别为滇岸和黔岸,而黔岸又分为四路,由永宁往下称为“永岸”,由合江运抵贵州的仁怀称为“仁岸”,由涪州往下称为“涪岸”,由綦江往下称为“綦岸”。在本省及湖北销售的称为“计岸”,潼川州销售的称为“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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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边商协兴隆


河东总岸设立于咸丰初年,其中行销陕西的,以三河口作为汇合地点。行销河南的,以会兴镇作为汇合地点。山西则是蒲盐、解盐,在安邑、运城立岸,而泽州、潞州等处也都设立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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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记商恒益丰


光绪初年,丁宝桢任四川总督,规定官运商销,先从黔岸做起,筹划了十五条章程,在泸州设立总局,四个口岸分别设立分局,任命道员唐炯为督办。其后唐炯接办岸,川盐行销云南,只有昭通、东川两府设立张窝、南广两局,称为“大滇边”、“小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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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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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岸匠李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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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岸商三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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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裕昌复泰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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