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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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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建昌府解纳万历四十七年马草银十两银锭.JPG


建昌府解纳万历四十七年马草银十两银锭


明代自洪武、永乐以来,凡光禄寺牺牲所、御马监及马牛羊房等草料,都是在民间依照田粮征课解纳,民间的马草每年要运往南北两京,甚是劳民伤财,如江南运往北京的马草,每包草一千束,要用船人运送,而且路途遥远,往往是十有六七的草变质。于是在正统十四年(公元1449年),周忱首创马草折银之法,即请通州草场设立官库,收取折银。令浙江嘉、湖二府和南直隶苏、松等地,愿纳草者,纳草。愿纳银者,纳银。每草一束折银三分,马草在成化以后变成田赋加派。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后完全并入田赋征收。

该锭是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江西建昌府征收的按田赋摊派的马草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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