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奉天盐课
浏览:328   [ +收藏 ]

1566096259757574.jpg


在奉天地区盐务,由纳税改为发行盐引,自康熙年间停止,没有缴纳盐课的时间长达一百七十余年。

同治六年,将军都兴阿奏请实行榷厘法,每一榷盐征收一千文东钱,作为本地军需。

光绪三年,将军崇厚奏请增加为二千四百文,光绪八年,将军崇绮又奏请再增加二千四百文,称为“四八盐厘”,作为练兵之款。光绪十七年,户部筹措饷银又增加二千四百文,称为“二四盐厘”,这时上交户部之款。光绪二十四年,将军依克唐阿又增加一千二百文,称为“一二盐厘”,这是兴办学校之款。上述三项银款总称为“八四盐厘”。光绪三十二年,将军赵尔巽请求在奉天设立官盐总局,吉林、黑龙江设立分局,听任盐商纳税到盐滩运销。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设立行省,总都徐世昌又改官盐总局为东三省盐务总局,于是吉林、黑龙江开始实行官运。

奉天盐场起初征收课银二十四万或者四十万两不等,等到赵尔巽任东三省总都时,征收盐课达到一百万两,其后达到一百四十万两。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银博鉴定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