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钞关
浏览:1341   [ +收藏 ]

钞关是明代征收内地关税的税关之一。宣德四年 (1429年),因商贩拒用正在贬值的大明宝钞,政府准许商人在商运中心地点用大明宝钞交纳商货税款,以疏通大明宝钞,并趁机增税。

在这些地点设立征收商货税款的税关,因此得“钞关”之名。

成化(1465—1487) 以后,钞关折收银两。设立钞关的处所有: 崇文门、河西务、北新、正阳、临清、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漷县。各关屡有兴废。


u=2194975105,2922479037&fm=253&fmt=auto&app=138&f=JPEG.webp.jpg


宣德四年(1429)始创设,据《明史》记载:“宣德四年,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于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悉令纳钞”。隶属于户部,税收多用以支付军事抚赏费用。前后设有十三所。

宣德时,设关地区以北运河沿线水路要冲为主,包括漷县关(正统十一年移至河西务)、临清关、济宁关、徐州关、淮安关(在今江苏淮安)、扬州关(在今江苏江都县)、上新河关(在今南京)。

景泰、成化年间,又在长江、淮水和江南运河沿线设置金沙洲关(在今湖北武昌西南)、九江关、正阳关(在今安徽寿县)、浒墅关(又名苏州关,在今苏州浒墅关镇)、北新关(在今浙江杭州)。钞关几经裁革,

万历六年(1578),尚存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关、淮安、扬州、杭州七关;

崇祯时,又在芜湖设立钞关。


src=http%3A%2F%2F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2Fimages%2F20181013%2F24460cf81b374a2fbb14c060be6f1bf4.jpeg&refer=http%3A%2F%2F5b0988e595225.cdn.sohucs.webp.jpg


设置钞关旨在征收船税,临清、杭州两关也兼收货税。由各差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船税以载运商货之船户为征课对象。初期按运送路程之远近和船舶大小长阔不同分等称船料,估料定税。

宣德四年规定,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济宁、济宁至临清、临清至通州各段均每一百料纳钞一百贯;自北京与南京间的全程,每一百纳钞五百贯。后又以估料难核,改为计算梁头广狭定税,其标准自五尺至三丈六尺不等。

成化十六年(1480),各钞关岁收钞两千四百万贯,当银十二万两。

嘉靖至万历初,岁收银大体维持在二十三万两左右。

万历中期,明神宗朱翊钧大肆搜刮,钞关税收大幅度上升,至二十五年上升为三十三万五千五百两。

天启元年(1621)又猛增至五十二万两,是万历二十五年前的两倍。

钞关初建时,以钞为征收本色。

成化元年规定钱钞均为本色。

弘治六年(1493)又定钞关税折收银两例,但钞关之名未变。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银博鉴定
手机移动端 微信公众号 银博鉴定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