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田赋征收时间分限法。
清朝农业税征收期一年分为夏秋两限。
每年自二月起开始征收,征收全年税额的一半,五月停止,称上忙。
八月再行征收,十月结止,全年税额征收完毕,称作下忙。
©2023 yindingbowuguan.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鲁ICP备16019760号
鲁公网安备 37030502000890号